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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稅總局:液體石油產品明年起均征消費稅

    2012年11月21日17:29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石油產品 國稅總局 燃料油 征收消費稅 航空煤油 溶劑油 汽柴油 液體 避稅行為

    為打擊避稅行為,國稅總局近日再出新政,統一對液體石油產品征稅,新政規定,“納稅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產加工的在常溫常壓條件下呈液態狀(瀝青除外)的產品,按規定征收消費稅?!痹撘幎▽⒂?01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此前,納入國稅總局征稅范圍的液體產品有汽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溶劑油和潤滑油,其中汽柴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1.0元;柴油、燃料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為每升0.8元;航空煤油暫緩征收。而調整后政策,將MTBE、芳烴、混芳等用于調油和化工原料的產品亦納入征收范圍,且亦按照1元/升來征收。

    根據國稅總局的最新公告,產品符合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規定的,按相應規定征收消費稅;其他產品,與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名稱、質量標準一致,且按有關產品檢驗證明進行備案的,不征收消費稅。否則,視同石腦油征收消費稅。同時規定,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以及將外購的消費稅低稅率應稅產品以高稅率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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