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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福林:戶籍制度的問題關乎著大家能不能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戶籍制度最大的影響是進城農民工不能夠公平地享受再分配,在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上存在差距。他們要自己花錢才能有公共服務,這個差距事實上已成為影響人們實際收入水平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新京報:國務院轉發的這份文件中提到,隱性收入和非法收入問題比較突出。依據你的研究和評估,有多突出?
遲福林:當前灰色收入在一些領域依然存在,引發的矛盾日益突出,這是要承認的。要解決這個問題當然是建立基礎制度,而收入分配的基礎制度缺失是一個現實。
毫無疑問,收入分配越公開,越透明,對改革越有利。未來在收入分配問題上,要以公開透明為基本要求,進行各種制度建設毫無疑問是一個大趨勢。只有公開透明了,才可以使收入分配領域的基礎制度有效運行。
如果不能構建起公開透明的基礎制度,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就難以有效落實,也會影響中等收入群體的社會認同感,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此外,如果收入情況不摸底,財富分布不清楚,數據體系不完善,都會影響改革的方向及相應政策和效果。
新京報:這方面該做哪些努力?
遲福林:我建議首先應盡快建立完善的基礎數據信息體系,加快居民個人收入記錄和統計,爭取盡快覆蓋所有的城鄉居民;其次是加快建立規范的現金管理制度,健全現代支付和收入監測體系,包括落實金融賬戶實名制,完善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財務報銷制度等。
實施大規模國家減稅計劃
新京報:國企高管薪酬以及員工福利都會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在未來收入分配制度設計上應該有哪些大的突破?
遲福林:收入分配方案已把這個提出來了。對部分過高收入行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嚴格實行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雙重調控政策,對行政任命的國有企業高管人員薪酬水平實行限高,推廣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在國企內部,也提出要縮小內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員薪酬增幅應低于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此外,適當提高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間在現有比例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會保障等民生支出。
將這部分收益主要投入到民生領域,使城鄉居民直接受益。如果在未來5年能將這一比例提高到25%左右,將會產生數萬億資金,大大彌補養老金的缺口。
新京報:稅收被視為調節收入分配的手段。目前的稅收體制還需要哪些改革來促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遲福林:稅收在整個收入分配中的調節作用越來越凸顯。稅收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既有個稅的問題,也有企業稅,還有資源稅、遺產稅等方面。中國必須根據目前發展情況,對稅收有一個全面的、結構性的改革和調整。
新京報:那你覺得這方面可以怎么作為?
遲福林:要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實施大規模的國家減稅計劃。一方面通過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等方式,減輕中等收入人群的稅負;另一方面對中小企業減稅,通過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帶動更多人就業,壯大中等收入群體。未來7年,尤其要有效控制財政收入過快增長,有效控制行政成本過快增加,使城鄉居民在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的比重明顯提高。
應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例
新京報:今年你提出了一個有關中等收入群體的倍增計劃,為什么特別強調“中等收入群體”?
遲福林:十八大報告提出,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個可能性是很大的。
現在這個問題在于居民收入倍增有可能的情況下突出的矛盾在哪里?可能就是中等收入群體比例偏低,目前中等收入群體只有23%左右,如果十年以后中等收入群體還是30%以下,即便倍增計劃實現了,那還是收入分配差距比較大基礎上的實現,這不應成為我們所希望看到的居民收入倍增的實現。只有中等收入群體倍增了,居民收入倍增計劃才有意義,才能使收入分配差距比較小,實現建立橄欖形社會的大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