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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哪里有待回復,全省征收數目依然是謎
■“社會撫養費”由原“超生罰款”規范而來,征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這屬于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征收和使用的主體是區和縣級市
■對于非稅收入中有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門確實沒能從頭管到尾,管理比較粗糙,規范性不夠,管得不是那么科學、到位
■有些資金只是在財政賬戶上過一下,如何用、怎么用,財政管不住,那些資金的使用政策空間比較大,也很靈活
■每年審計部門在對財政預算進行審計時是否會涉及這筆錢的使用?廣州市審計局稱“區級財政由區審計局負責審計”
羊城晚報訊記者嚴麗梅報道:前有律師吳有水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后有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詢問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社會各界對社會撫養費賬本的關注日增。9月3日,羊城晚報記者從廣州市財政局獲悉,今年上半年,廣州全市共征收社會撫養費3億元,但因這筆收入進的是區級政府財政的“口袋”,錢最終用到了哪里,仍有待區一級人口和計生委、財政局來解答。
收入只進縣區“口袋”
“社會撫養費”由原“超生罰款”規范而來。
2002年,國務院令第357號公布施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對開征社會撫養費作出明確規定。其中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2002年,廣東省計生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制定《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征收社會撫養費要使用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按省財政廳統一格式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收據;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上繳國庫,全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也就是說,社會撫養費作為縣區級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誕生至今已超過11年。但記者從這幾天的采訪了解到,對于這筆財政資金的收支,社會各界確實不太清楚,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筆收入并不納入省級和市級財政收入,而是只進縣區級財政的“口袋”。
有專業人士向羊城晚報記者指出,此前律師吳有水向各省人口和計生委、財政廳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賬本,被包括廣東在內的14個省的有關部門拒絕回復或者公開收支情況,以廣東省財政廳的回復看,理由就是這個。廣東省財政廳的答復是:“各地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縣(市、區)財政,省級財政不參與分成,廣東省本級沒有社會撫養費收入。因此,您申請的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總額、預算情況和實際開支情況信息在本機關不存在?!?/p>
“如果律師是向縣區級人口和計生委或者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結果就會不一樣?!痹撊耸空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