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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家底”較厚
地方政府、銀行、中央政府三道防線,可控制局部性償債風險的蔓延
也許還有人會問,雖然地方債總體風險可控,但是否有可能爆發局部的債務危機呢?
從目前情況看,由于各地財政狀況不同,確實有一些地方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
財政部湖北專員辦日前對武漢市地方債情況的調研顯示,2011年末,武漢市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964.47億元,相比較武漢本級政府綜合財力1058.22億元,債務率達185.64%,每天需要還債1億元。根據審計署今年6月發布的審計結果,2012年,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最高者達188.95%。
然而,對局部性債務問題,不能僅看一兩項指標,還要仔細掂量一下政府的“家底”有多厚。
眾所周知,稅收收入并非我國地方政府的唯一財政收入來源,至少有兩種收入至關重要:地方國有企業的收益和分紅,以及從土地出讓中獲取的收益。
以武漢市為例,事業單位和經營性單位,如燃氣、自來水、公路收費、政府招待所等,構成地方政府收入的持續穩定來源。通過發債在基礎設施建設上不斷加大投入,也帶來了土地收入方面的“投資回報”。數據顯示,2008年—2011年間,武漢本級政府綜合財力年均增長速度為42.69%,高出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年均24.29%的增速18個百分點。
放眼全國,根據東方證券對地方債問題的研究數據,2012年,地方政府資產規模為31.7萬億元,其中,地方政府擁有的非金融國有資產13.3萬億元、非經營性資產11.4萬億元、土地儲備6萬億元、地方財政存款1萬億元。單純從地方政府的資產負債率來看,31.7萬億元的資產對比20萬億元的債務規模也是相對安全的。
而中央政府的情況更為樂觀,2012年,中央政府資產規模為27.2萬億元,2008年以來,資產擴張速度高于負債膨脹速度年均4—5個百分點,2012年凈資產達到16.1萬億元。
“我們的國家不是聯邦制的,關鍵時刻,中央政府對消解地方局部風險不會置之不理?!辟Z康分析,如果發生最壞的情況,即某個地方出現了局部性償債危機,至少有幾道防線可以阻擋這種結果蔓延:
首先是地方政府維護當地金融與社會穩定的愿望和能力。事實上,地方官員償債維護金融穩定和借債發展經濟的動力一樣強烈,因為任何債務危機的發生都會影響地方政府形象和政績,一旦出現風險,地方政府會努力騰挪資金,即使“拆東墻補西墻”和變現一些資產,也會想辦法解決。
其次是銀行的不良貸款消化能力和風險準備金。目前各地的政府性債務中,銀行貸款是主要組成部分。目前,我國各商業銀行都有較完善的金融監管和撥備制度,特別是全國性的大型商業銀行消化不良貸款能力較強,通過全國性的風險準備金調配,足以應對某個地方的暫時性債務危機。
最后是中央政府強大的調控能力。即使中央政府不直接出手替地方還貸,還可以采取債務重組、債務延期、投入支持資金、組建資產管理公司剝離壞賬等應急手段幫助地方政府與相關銀行,這些手段在以前處置重大金融事件過程中有使用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