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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改革領導小組
2003年成立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
2003年成立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08年成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10年成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部分撤銷的領導小組
1986年成立 撤銷年月不詳國務院外貿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1986年成立 1998年撤銷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1987年成立 撤銷年月不詳國務院物資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1994年成立 1998年撤銷國務院外匯體制改革協調領導小組
1994年成立 1998年撤銷國務院財稅體制改革協調領導小組
2001年成立 2008年撤銷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03年成立 任務完成自動撤銷國務院電力電信民航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2006年成立 2008年撤銷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領導小組
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原為國務院組成部門,1998年改為國務院高層次議事機構,2003年撤銷,并入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
■ 展望
專家:未來或設深化改革督導組
十八界三中全會公報提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職責包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這四個方面。
督促落實這一方面,成為關注焦點。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張卓元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即便改革有頂層設計,但如果沒有高層強力推動,恐怕政策依舊很難落實,畢竟很多改革涉及了政府自身改革。
“這一次中央下了決心,都要一一落實,監督檢查”,張卓元稱。
張卓元提到,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決定實行分稅制,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朱镕基專門去找18個省份負責人一個個談,后來政策落實效果不錯。
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博士周望則分析,未來不排除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采用類似于“中央巡視組”的做法,派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督導組”到地方督促改革政策的執行工作。(記者 王瑞鋒 范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