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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焦最高法院食藥糾紛司法解釋四大看點

    2014年01月10日10:52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司法解釋 食藥 糾紛案件 知假買假 贈品 最高法院 看點 連帶責任 連坐 買一贈一

    漫畫:養鼠為患 新華社發 商海春 作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要擔責

    近年來,不少商家為擴大其市場銷售份額,利用媒體、明星代言人做虛假廣告推銷食品、藥品,損害了消費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明星代言了虛假廣告是否應該承擔責任,一直廣受社會關注。2013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修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決定,修改后法律就明確規定了虛假廣告代言人的責任。此次發布的司法解釋對此進一步予以明確。

    司法解釋規定:“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藥品,使消費者遭受損害,消費者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相關規定請求其與食品、藥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食品藥品是特殊商品,與人民健康安全息息相關,無論是明星代言人、廣告經營者都有義務去了解其安全問題。而且這也是一種推銷行為,是流通環節的一部分,因此幾方都有責任?!鼻迦A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晨光說。

    那么“連帶責任”應該如何承擔?孫軍工解釋,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在連帶責任中,消費者既可一并起訴食品、藥品的生產商、銷售商、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廣告代言人,請求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起訴其中一個或者幾個作為被告,由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然后再由這些被告向其他責任主體行使追償權。

    網絡交易平臺明知侵權不作為責任“連坐”

    網絡購物是新興的購物方式,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2年我國網購用戶達2.47億,網絡交易金額突破1.3萬億元,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食品、藥品的消費者越來越多,由此引發的糾紛也越來越多。

    為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司法解釋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臺購買食品、藥品遭受損害,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藥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與有效聯系方式,消費者請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p>

    同時還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食品、藥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給消費者造成損害,消費者要求其與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孫軍工解釋,商家入駐網絡交易平臺通常要支付不菲的入場費,具備先行賠付的條件,在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食品、藥品生產者、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時,其應當承擔責任。如果明知侵權而放任自流,網絡交易平臺的提供者則構成共同侵權。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王利明認為,這樣規定一方面適度分擔了行政監管機關的執法壓力,督促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對其商戶行為進行適當監管;另一方面也給廣大網購者提供了一條更為便利和有效的救濟途徑。

    “畢竟相較于向網絡上的侵權商戶索賠,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是更為現實的選擇?!蓖趵髡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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