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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從昨天起,一批與經濟生活相關、涉及民生的新規正式實施。其中,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對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采購三大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的管理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范。
長期以來,我國對政府采購中三大非招標采購方式的管理,缺乏全國統一的具體制度規范。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王叢虎:“在實際操作中,這幾種方式出現好多問題,帶來政府采購中一些矛盾糾紛,甚至腐敗的發生,所以這次通過辦法來進行規范和約束?!?/p>
此次新出臺的《辦法》明確了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采購項目采用非招標采購方式的批準程序,談判小組、詢價小組的組成、職責和義務,選擇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的方式,成交結果公告等內容。王叢虎指出,《辦法》對非招標類采購方式進行規范,有利于服務類采購與政府購買服務活動在更大范圍內開展。
王叢虎:“大家注意到,十八屆三中全會用了很大的筆墨要加強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我們之前沒有很強制約束性地規定它適用政府采購法,尤其是服務類很難適用傳統的公開競爭性招標,而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詢價的方式相對靈活,非常適用政府對公共服務類的購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