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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3月31日訊(記者 張艷玲)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于今日正式公布,將于6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條例對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是否降低了門檻呢?對此,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說,備案管理并沒減低對備案人的任何要求,實際上更加強了對備案人遵守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也就是體現了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還加強了對企業的監管。
顏江瑛說,第一類醫療器械采取了備案,無論對注冊申請人還是備案人,都要對醫療器械建立相應的質量管理體系,并且要保持有效的正常運轉。
對備案管理的方式,并沒有減低對備案人的任何要求,實際上更加強了對備案人遵守法規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也就是體現了企業的主體責任。
同時,還要加強對監管的管理,不是說備案了,監管就放松了,同樣監管的管理一點都沒有放松,更體現出重監管的思路,這一點在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當中都有所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