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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農業系統財務管理能力建設項目指南
為促進農業(包括農業、畜牧、獸醫、水產、農墾等,下同)系統財務管理能力提升,推進農業財務工作“三個轉變”,有效執行中央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和各項財經制度,保證資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2015年,農業部財務司組織實施農業系統財務管理能力建設項目。
一、申報單位
本項目的申報單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系統一級預算單位(直接向省級財政部門申報預算的單位)和計劃單列市農業局(以下統稱省級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黑龍江墾區、廣東墾區等部屬單位(以下統稱部屬單位)。具體范圍,按照各項任務的申報要求執行。
二、項目任務和申報要求
(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和財經制度宣傳
1.申報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申報。
2.實施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實施。除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外,省級單位可集中安排部分市(包括市、地、州、盟,下同)、縣(包括縣、市、區、旗,下同)主管單位實施,一并申報,并做好有關指導工作。
3.工作目標。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編發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和財經制度宣傳材料,提高農業系統對政策和制度的執行力,并引導社會各方面有效參與、監督政策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管理。
4.工作要求。各地要在充分調研基礎上,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宣傳方案。既要面向農業系統內部開展宣傳,也要面向農民、企業、社會,特別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宣傳。要充分利用網絡視頻等信息化手段,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等宣傳力量。要及時掌握各方面反映情況,提高宣傳效果。
5.補助金額和開支范圍。每個省級單位補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用于宣傳方案調研和制定,宣傳材料采編和發布等。安排有關市縣單位實施的,省級單位將補助資金轉撥有關市縣單位。
(二)財政“三農”投入調查統計
1.申報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申報。
2.實施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實施。
3.工作目標。支持各地調查統計財政“三農”投入情況,加強協調,摸清底數,掌握動態,推動投入規模穩定增長,推進各級農業部門滾動規劃管理。
4.工作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情況,明確調查統計的方法、資金范圍和地區范圍。調查統計的資金范圍,要在全?。▍^、市)范圍內適當集中,以農業投入為主,可兼顧改善農民生活和發展農村社會事業的投入。要撰寫年度調查統計報告,對投入的資金來源、數量及年度變化、使用方向、投入方式、使用效果等進行分析。
5.補助金額和開支范圍。按照參加調查統計的市縣數量(每個市縣0.3萬元)核定補助金額。核定超過30萬元的,按30萬元給予補助。補助資金用于調查統計方案調研和制定,數據收集核對和匯總分析等。
(三)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1.申報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二級廳局,有關部屬單位申報。2013年以來已安排此項任務的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單位,此次暫不申報;未安排此項任務的,可按照本指南的有關要求申報。
2.實施單位。由省級單位一級廳局、二級廳局,有關部屬單位實施。省級單位可一次性安排1—2個市級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可一次性安排1—2個院屬研究所(或中心、站),黑龍江墾區、廣東墾區可一次性安排1—2個總局直屬單位(或管理局)實施,一并申報,并做好有關指導工作。
3.工作目標。加強農業系統財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共享共用機制,推動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高項目和資金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4.工作要求。各單位要對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歸口管理,加強統籌規劃,防止重復建設和頻繁升級。要加強信息系統的需求調研,便于操作使用,保證運行速度和穩定性、安全性。要加強相關業務工作的流程化、規范化管理,將工作流程嵌入信息系統中,減少或消除人為干擾。要積極利用信息化手段,減少紙張等辦公用品消耗,促進資源節約。
5.補助金額和開支范圍。每個省級單位、部屬單位補助資金不超過30萬元,用于信息系統需求調研,軟件和必要硬件購置或升級,咨詢及勞務等(不含系統維護)。安排有關市級單位實施的,省級單位將補助資金轉撥有關市級單位。部屬單位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