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實施期限及其他
本政策實施期限是2016-2020年,四部委將根據產業發展、推廣應用規模、成本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政策。
對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要求和考核獎勵政策將另行研究制定。
附:1. 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
2.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3.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評價指標說明
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