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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強創新政策統籌協調
更好發揮政府推進創新的作用。改革科技管理體制,加強創新政策評估督查與績效評價,形成職責明晰、積極作為、協調有力、長效管用的創新治理體系。
(二十七)加強創新政策的統籌
加強科技、經濟、社會等方面的政策、規劃和改革舉措的統籌協調和有效銜接,強化軍民融合創新。發揮好科技界和智庫對創新決策的支撐作用。
建立創新政策協調審查機制,組織開展創新政策清理,及時廢止有違創新規律、阻礙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發展的政策條款,對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約創新進行審查。
建立創新政策調查和評價制度,廣泛聽取企業和社會公眾意見,定期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并及時調整完善。
(二十八)完善創新驅動導向評價體系
改進和完善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方法,體現創新的經濟價值。研究建立科技創新、知識產權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指標,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對國有企業研發投入和產出進行分類考核,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考核機制。把創新驅動發展成效納入對地方領導干部的考核范圍。
(二十九)改革科技管理體制
轉變政府科技管理職能,建立依托專業機構管理科研項目的機制,政府部門不再直接管理具體項目,主要負責科技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布局、評估和監管。
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健全統籌協調的科技宏觀決策機制,加強部門功能性分工,統籌銜接基礎研究、應用開發、成果轉化、產業發展等各環節工作。
進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權和職能定位,建立責權統一的協同聯動機制,提高行政效能。
(三十)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
遵循創新區域高度集聚的規律,在有條件的?。ㄗ灾螀^、直轄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授權開展知識產權、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動、國際合作、金融創新、激勵機制、市場準入等改革試驗,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揮示范和帶動作用,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作為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重大任務,認真抓好落實。有關方面要密切配合,分解改革任務,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定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加強對創新文化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宣傳改革經驗、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輿論,為創新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