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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措施
?。ㄊ模┛傮w規劃,分級支持。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發展現狀,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強總體規劃,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差別化發展,加快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個周期,2016年開始新一輪建設。
高校要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路徑,科學規劃、積極推進。擁有多個國內領先、國際前沿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在多領域建設一流學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一流學科,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或前列。擁有若干處于國內前列、在國際同類院校中居于優勢地位的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圍繞主干學科,強化辦學特色,建設若干一流學科,擴大國際影響力,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擁有某一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突出學科優勢,提升學科水平,進入該學科領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財政將中央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納入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中統籌考慮,并通過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引導支持;鼓勵相關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對中央高校給予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地方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相關資金給予引導支持。中央基本建設投資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給予支持。
?。ㄊ澹娀冃?,動態支持。
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資金分配更多考慮辦學質量特別是學科水平、辦學特色等因素,重點向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學校傾斜,在公平競爭中體現扶優扶強扶特。完善管理方式,進一步增強高校財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充分激發高校爭創一流、辦出特色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積極采用第三方評價,提高科學性和公信度。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評估評價結果、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動態調整支持力度,增強建設的有效性。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適當減少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