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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加強審計國際合作與交流。堅持服務國家利益,堅持互利共贏,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參與并引領國際審計事務,積極擴大中國審計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不斷提升中國審計在世界審計舞臺上的地位。
——積極參與審計國際事務。認真履行世界審計組織主席職責,完成《世界審計組織章程》修訂。有序推進國際標準化組織“審計數據采集”項目委員會工作,完成“審計數據采集”國際標準的制定。深層次參與亞洲及有關地區審計組織事務。
——推進審計領域多邊雙邊外交。完善多邊雙邊審計會晤機制,通過高層互訪、培訓、研討會、項目合作、專家講學等多種形式,加強與世界各國審計機關的廣泛聯系與合作,探索接收其他國家和地區審計官員到中國審計機關學習、實踐,為發展中國家最高審計機關提供能力和信息共享。
——組織審計國際培訓。持續開展對發展中國家,特別是周邊、南太及非洲地區審計官員的培訓,打造有中國特色的國際化審計培訓品牌。在全國審計系統選派一批國際教員,執行境內外審計國際培訓項目。辦好接收國際留學生項目。
——加大審計對外宣傳力度。在借鑒國際審計先進經驗的同時,積極向國際社會推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理論和制度、模式與方法,傳播中國審計理念,分享中國審計經驗,展示中國軟實力。
二十、切實抓好規劃實施。各級審計機關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研究制訂具體落實措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規劃實施,確保本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順利完成。有關單位要加強監督檢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評估,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據審計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