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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實施旅游創業就業計劃
建設面向旅游創新創業的服務平臺。支持各類旅游產業發展孵化器建設。開展國家旅游文創示范園區、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國家旅游創業示范園區和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建設。舉辦中國旅游創新創業大賽。推動旅游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創新,開展互聯網約車、民宿旅游接待、分時度假等共享經濟試點項目。建設國家旅游就業需求服務平臺,提供人才資源、就業信息等。完善居民參與旅游發展利益共享機制,鼓勵旅游企業為當地居民提供工作崗位和就業機會。(國家旅游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
第三節 規范旅游市場秩序
一、創新旅游監管機制
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和旅游部門的主管作用,明確各相關部門責任,著力解決執法難、執法軟問題。發布全國旅游秩序指數,建立重點地區旅游市場監管機制,完善旅游糾紛調解機制,健全互聯網旅游企業監管體系。完善“12301”旅游投訴受理機制。嚴厲打擊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國家旅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等)
二、建立健全旅游誠信體系
建立健全旅游從業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信用體系。將旅游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錄范圍,及時發布旅游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推進旅游失信行為記錄和不文明行為記錄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開展聯合懲戒。發揮旅游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引導旅游經營者誠信經營。(國家旅游局、中央文明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等)
三、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依法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強迫或變相強迫旅游消費、虛假廣告行為,集中處理典型案件,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和從業人員。聯合有關國家和地區,推進旅游市場秩序常態化治理。發揮旅游志愿者、社會監督員及新聞媒體對各類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社會監督作用。(國家旅游局、中央宣傳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總局)
四、引導旅游者理性消費
規范旅游合同管理,加強旅游信息引導,提高旅游者自我防范意識,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游。增強旅游者合同意識和契約精神,引導理性消費、依法維權。(國家旅游局、中央宣傳部、公安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
第四節 大力推進文明旅游
加強宣傳教育,建立文明旅游法規體系,落實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和行動指南。開展“為中國加分”文明旅游主題活動,征集“中國旅游好故事”。選樹旅游行業文明單位、青年文明號,評選文明旅游公益大使,培養一批能夠講好中國故事的導游人員。完善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制度,建立信息通報機制,加大懲戒力度。(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國家旅游局等)
加強旅游志愿者隊伍建設。推進旅游志愿服務制度體系建設,完善旅游志愿者管理激勵制度。開展志愿服務公益行動,建立一批旅游志愿服務工作站。培育先進模范志愿者、志愿者組織,樹立中國旅游志愿者良好形象。依法登記管理旅游志愿者組織。(國家旅游局、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
第五節 構筑旅游安全保障網
一、加強旅游安全制度建設
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預警機制,加強境外旅行安全提示、熱點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警示、旅游目的地安全風險提示。落實旅行社、旅游飯店、旅游景區安全規范。做好高風險旅游項目安全管理。(國家旅游局、外交部、公安部)
二、強化重點領域和環節監管
強化對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及景區地質災害安全管理。落實旅游客運車輛“導游專座”制度。推動旅游客運車輛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實行聯網聯控,建設旅游包車安全運營及動態監管平臺。實施旅游用車聯合檢查制度。加強旅游節慶活動安全管理。加強景區景點最大承載量管控。加強旅游場所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質檢總局等)
三、加快旅游緊急救援體系建設
健全旅游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完善旅游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應急值守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國家旅游應急管理指揮平臺。推動建立政府救助與商業救援相結合的旅游緊急救援體系,推進國家旅游緊急救援基地建設,鼓勵有條件的旅游企業建立緊急救援隊伍。(國家旅游局、公安部、國土資源部、安全監管總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