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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4 區域性、流域性總量控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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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 在細顆粒物和臭氧污染較嚴重的16個省份實施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等。 (二)總磷總量控制。 總磷超標的控制單元以及上游相關地區實施總磷總量控制,包括:天津市寶坻區,黑龍江省雞西市,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河南省漯河市、鶴壁市、安陽市、新鄉市,湖北省宜昌市、十堰市,湖南省常德市、益陽市、岳陽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遼寧省撫順市,四川省宜賓市、瀘州市、眉山市、樂山市、成都市、資陽市,云南省玉溪市等。 (三)總氮總量控制。 在56個沿海地級及以上城市或區域實施總氮總量控制,包括:丹東市、大連市、錦州市、營口市、盤錦市、葫蘆島市、秦皇島市、唐山市、滄州市、天津市、濱州市、東營市、濰坊市、煙臺市、威海市、青島市、日照市、連云港市、鹽城市、南通市、上海市、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舟山市、臺州市、福州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廈門市、莆田市、寧德市、漳州市、泉州市、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江門市、湛江市、茂名市、惠州市、汕尾市、陽江市、東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陽市、北海市、防城港市、欽州市、??谑?、三亞市、三沙市和海南省直轄縣級行政區等。 在29個富營養化湖庫匯水范圍內實施總氮總量控制,包括:安徽省巢湖、龍感湖,安徽省、湖北省南漪湖,北京市懷柔水庫,天津市于橋水庫,河北省白洋淀,吉林省松花湖,內蒙古自治區呼倫湖、烏梁素海,山東省南四湖,江蘇省白馬湖、高郵湖、洪澤湖、太湖、陽澄湖,浙江省西湖,上海市、江蘇省淀山湖,湖南省洞庭湖,廣東省高州水庫、鶴地水庫,四川省魯班水庫、邛海,云南省滇池、杞麓湖、星云湖、異龍湖,寧夏自治區沙湖、香山湖,新疆自治區艾比湖等。 |
第三節 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完善城鎮污水處理系統。全面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及配套管網建設,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網改造,優先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納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滲入等現象。到2020年,全國所有縣城和重點鎮具備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率分別達到95%和85%左右,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提升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處置水平,大力推進污泥穩定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京津冀區域達到95%??刂瞥跗谟晁廴?,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過岸線凈化,加快建設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因地制宜、一河一策,控源截污、內源污染治理多管齊下,科學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因地制宜實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有條件的應配套建設濕地生態處理系統,加強廢水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敏感區域(重點湖泊、重點水庫、近岸海域匯水區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全面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建成區水體水質達不到地表水Ⅳ類標準的城市,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到2020年,實現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京津冀區域達到30%以上。將港口、船舶修造廠環衛設施、污水處理設施納入城市設施建設規劃,提升含油污水、化學品洗艙水、生活污水等的處置能力。實施船舶壓載水管理。
實現城鎮垃圾處理全覆蓋和處置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加快縣城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提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水平,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90%以上村莊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大中型城市重點發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技術,鼓勵區域共建共享焚燒處理設施,積極發展生物處理技術,合理統籌填埋處理技術,到2020年,垃圾焚燒處理率達到40%。完善收集儲運系統,設市城市全面推廣密閉化收運,實現干、濕分類收集轉運。加強垃圾滲濾液處理處置、焚燒飛灰處理處置、填埋場甲烷利用和惡臭處理,向社會公開垃圾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快建設城市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和廢舊紡織品等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系統。以大中型城市為重點,建設生活垃圾分類示范城市(區)、生活垃圾存量治理示范項目,大中型城市建設餐廚垃圾處理設施。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推進海綿城市建設。轉變城市規劃建設理念,保護和恢復城市生態。老城區以問題為導向,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避免大拆大建。城市新區以目標為導向,優先保護生態環境,合理控制開發強度。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加強海綿型建筑與小區、海綿型道路與廣場、海綿型公園和綠地、雨水調蓄與排水防澇設施等建設。大力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的達標建設,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澇點。到2020年,能夠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的土地面積達到城市建成區面積的20%以上。加強城鎮節水,公共建筑必須采用節水器具,鼓勵居民家庭選用節水器具。到2020年,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要求,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
增加清潔能源供給和使用。優先保障水電和國家“十三五”能源發展相關規劃內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項目發電上網,落實可再生能源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達到39%。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降至58%以下。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提高城市燃氣化率,地級及以上城市供熱供氣管網覆蓋的地區禁止使用散煤,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重點城市實施“煤改氣”工程,推進北方地區農村散煤替代。加快城市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政府機關、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帶頭配套建設,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
大力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加強商品煤質量管理,限制開發和銷售高硫、高灰等煤炭資源,發展煤炭洗選加工,到2020年,煤炭入洗率提高到75%以上。大力推進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和以其他清潔能源代煤,對暫不具備煤炭改清潔燃料條件的地區,積極推進潔凈煤替代。建設潔凈煤配送中心,建立以縣(區)為單位的全密閉配煤中心以及覆蓋所有鄉鎮、村的潔凈煤供應網絡。加快純凝(只發電不供熱)發電機組供熱改造,鼓勵熱電聯產機組替代燃煤小鍋爐,推進城市集中供熱。到2017年,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第四節 加快農業農村環境綜合治理
繼續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繼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持續推進城鄉環境衛生整治行動,建設健康、宜居、美麗家園。深化“以獎促治”政策,以南水北調沿線、三峽庫區、長江沿線等重要水源地周邊為重點,推進新一輪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有條件的省份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整治。因地制宜開展治理,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模式,鼓勵就地資源化,加快整治“垃圾圍村”、“垃圾圍壩”等問題,切實防止城鎮垃圾向農村轉移。整縣推進農村污水處理統一規劃、建設、管理。積極推進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開展農村廁所無害化改造。繼續實施農村清潔工程,開展河道清淤疏浚。到2020年,新增完成環境綜合整治建制村13萬個。
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劃定禁止建設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區域,加強分區分類管理,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途徑,整縣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養殖密集區推行糞污集中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2017年底前,各地區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大力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標準化改造和建設。
打好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攻堅戰。優化調整農業結構和布局,推廣資源節約型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推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生態保育型農業發展。建設生態溝渠、污水凈化塘、地表徑流集蓄池等設施,凈化農田排水及地表徑流。實施環水有機農業行動計劃。推進健康生態養殖。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推進種植業清潔生產,開展農膜回收利用,率先實現東北黑土地大田生產地膜零增長。在環渤海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開展種植業和養殖業重點排放源氨防控研究與示范。研究建立農藥使用環境影響后評價制度,制定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辦法。到2020年,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前一年完成。
強化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建立逐級監督落實機制,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完善秸稈收儲體系,支持秸稈代木、纖維原料、清潔制漿、生物質能、商品有機肥等新技術產業化發展,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強化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秸稈禁燒措施,不斷提高禁燒監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