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
原標題:小餐館燃氣瓶到底該放哪? 三個尷尬問題有待解決
尷尬二 餐飲建筑在前 規定執行在后
為什么在餐館審批之初,相關部門沒有考慮到燃氣房安全的問題?
北青報記者調查了多家餐飲企業,均表示在開業前,消防等部門的審批并沒有對氣瓶間的設置做硬性的規定。
現行有關餐飲場所燃氣安全的管理規定里——2006年《城鎮燃氣設計規范》國標和2007年《餐飲業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管理要求》北京市地標,都提到“存放氣瓶的瓶庫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設置在與建筑物外墻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內”,但在執行這一明確規定之前,許多餐飲場所早已完成建筑設計,在沒有嚴格審批的情況下,他們并沒有為燃氣間規劃好用地和位置。他們的建筑早于這一規定的執行。
液化石油氣專家也表示,“建筑在前,執行規定在后,讓燃氣瓶的存放成了歷史問題?!庇浾卟稍L通州被抽查的兩家餐館負責人時,他們都表示曾多次被安全檢查,小問題都已改,但把氣瓶間挪到外墻建氣瓶專用房難度太大,還不能實現。
尷尬三 執法以提醒為主 基本不開罰單
既然燃氣瓶的放置問題有著現實和政策上的尷尬,具體的執行也就沒那么徹底。安監局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北青報記者,因為建筑在前,規定在后,這很矛盾?,F在讓大量餐館整改也很困難,只能通過一些辦法去彌補,盡量去夠那個規范。
北青報記者發現,對于餐飲企業燃氣瓶擺放不合規范的問題,現場執法人員一般并不開出任何罰單,問及是否會被罰款,檢查人員表示會再復查,復查期限按規定是七日,至于罰不罰,得再看。安監局工作人員表示,重點是有安全意識。
隨隊檢查的液化石油氣公司專家指出,餐館的氣瓶間設置有問題,還是相當危險的,很多不規范問題現在看似不出什么事故,一旦發生燃氣泄漏,氣體會在廚房內流竄,氣體接觸操作間的明火,事故后果就會非常嚴重。
對話
現在只能按照低標準要求
對話人:燃氣安全檢查組專家韓文進
北青報:執法部門檢查時使用的規范是2006年發布的《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2006)?
這個國標里的規定是,瓶組間可設置在與建筑物外墻毗連的單層專用房間內。規定用的是“可”字,沒有用“必須”等強制性規定的字眼,那是不是不用強制要求?
韓文進:這個用詞確實比較委婉,但這些規定是標黑的,必須執行。我們在檢查時也是作為強制要求。
北青報:但還是有大部分餐館都沒有做到這點,檢查時我聽到的也只是建議他們這么做。
韓文進:所以這就是下一步要具體再調整規范和執行的問題?,F在只是要求他們達到最低的安全要求,保證門向外開,保證通風。
北青報:可是我們檢查時看見餐館也沒有做到氣瓶間的門向外開?
韓文進:這就是問題。
北青報:這會有哪些安全隱患?
韓文進:當然很嚴重。氣體泄漏時,和房間連接就會流竄開來,尤其是氣瓶間建在灶間旁邊的會有很大危險。
北青報:但要求所有氣瓶間都建在外面又有什么困難?
韓文進:很難一刀切,有條件的可以,但有些建到外面就屬于違建了,要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見習記者 林艷 制圖/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