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政府近日印發《昌吉州藍天行動計劃實施意見》,提出到2016年基本消除重點區域重污染天氣、昌吉州空氣質量優良率保持在85%以上的目標。
昌吉州黨委、人民政府決定利用3年時間(2014~2016年)全面啟動實施藍天行動計劃,計劃投資72.9億元在轄區內五縣兩市及3個園區實施245個大氣污染重點治理項目。
據介紹,藍天行動計劃從重點行業提標淘汰、城市高效供熱、煙粉塵污染綜合整治、機動車污染防治、氣化昌吉5個方面著手實施。力爭到2016年,昌吉州PM10濃度比2013年下降10%;淘汰小火電15萬千瓦、小煉鐵20萬噸、焦化產能560萬噸;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5%以上,拆除120臺小鍋爐(1000蒸噸/時);民用燃氣覆蓋全州主要城鎮戶數的95%以上;重點區域(昌吉市、阜康市、奇臺縣)實施黃標車限行,全州淘汰黃標車3.2萬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總量分別削減6.5萬噸、5.8萬噸、7.3萬噸。
據了解,昌吉州人民政府每年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3000萬元,各縣市(園區)也設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將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對取得階段成效的縣市和企業領跑者給予獎勵,對重點環保攻堅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戴敬凱 楊濤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