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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內蒙古67萬畝草場遭政府征用百姓不滿 疑點重重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近日,有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聽眾向中國之聲反映,他們村內的67萬畝草場被蘇木(鄉)政府征用后,因補償標準分配不公引起了部分村民的不滿。記者調查發現,67萬畝土地背后疑點重重。
2002年,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左旗巴彥木仁蘇木原陶勒格嘎查(村)和烏蘭布和嘎查(村)合并為一個新的行政村——烏蘭布和嘎查。嘎查委員會即村委會主任李潤玲向記者出示了《烏蘭布和沙漠生態沙產業示范區在烏蘭布和嘎查內擬征地面積和補償安置費公示》,公示中顯示的擬征地面積為67萬余畝,補償安置費2億余元。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征收“其他土地超過70公頃(1050畝)的由國務院批準”。
李潤玲:這么大面積的征收,應該是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決定,但是最后沒有召開過村民大會,村委會也沒有在協議上簽字蓋章。
巴彥木仁蘇木達(即鄉長)王義寶介紹,烏蘭布和嘎查位于黃河西岸,受烏蘭布和沙漠影響,每年有大量流沙進入黃河,給下游河床抬升導致洪澇災害帶來隱患。借力烏海水利樞紐建設,內蒙古自治區有關部門開始著手建設《烏蘭布和沙漠生態沙產業示范區》。但王義寶強調,村集體的土地以治沙的名義流轉到蘇木(鄉)政府,并非嘎查長所說的征收土地,面積也不足67萬畝。據巴彥木仁蘇木文件記載,對原烏蘭布和嘎查村民進行補償的土地面積為57萬余畝。
王義寶:我們是和原烏蘭布和簽的,原陶勒格嘎查不同意,我們就沒簽。
記者:原來的烏蘭布和嘎查是合法的法人機構嗎?他有沒有權力和其他機構簽協議?
王義寶:要是從這方面說的話,我們還沒考慮這么細。
記者:他現在還有自己的公章嗎?還有自己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嗎?如果沒有,它用什么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這67萬畝土地是由哪流轉到哪呢?
王義寶:他這個土地流轉協議簽訂的時候,他是跟咱們蘇木政府簽的。按照協議,就應該是從嘎查(村)流轉到蘇木政府。
記者:簽訂土地流轉協議的時候,有沒有經過現在合法的烏蘭布和嘎查村委會的同意、蓋章和村委會主任的簽字?
王義寶:確實沒蓋也沒有簽字。
記者:你們蘇木政府可以和村集體簽訂土地流轉協議嗎?你們具備這樣的資質嗎?
王義寶:你問的這個我確實還沒有仔細考慮過。
記者:那你蘇木政府怎么把這些土地流轉出去的呢?
王義寶:你說的這些概念,我確實有些地方很模糊。
依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九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戶,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及有關規定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睏l款中并未提到各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