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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狀況公報/全文

    發布時間: 2014-07-08 14:58:46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保局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新疆 援疆 環境 環境狀況 公報 水環境 大氣環境 聲環境 輻射環境 生態環境
     

      全區城市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為0.137毫克/立方米,超過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為0.018毫克/立方米和0.035毫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與上年相比,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上升8.7%和16.7%,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33.3%。首府烏魯木齊市可吸入 顆粒物年均濃度為0.141毫克/

       
     

    立方米,超過國家二級標準;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分別為0.031毫克/立方米和0.068毫克/立方米,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與上年相比,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下降2.8%,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48.3%,二氧化氮年均濃度與上年持平。

      按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GB3095-2012)評價(AQI),2013年首府烏魯木齊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為48.5%;超標天數比例為51.5%,其中輕度污染占26.5%,中度污染占9.1%,重度污染占11.9%,嚴重污染占4.0%。

      2013年,烏魯木齊市六項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為:可吸入顆粒物146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87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9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6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95百分位)5.73毫克/立方米、臭氧最大8小時(90百分位)116微克/立方米。其中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超標1.09倍,細顆粒物年均濃度超標1.49倍,二氧化氮年均濃度超標0.51倍。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年均值均達到二級標準。

      按照城市空氣質量綜合指數進行評價,烏魯木齊市綜合質量指數為5.24。從六項污染物對綜合質量指數的貢獻來看,一氧化碳貢獻最大,貢獻率達到27.3%;其次為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貢獻率分別為22.3%和18.5%;二氧化氮貢獻率為14.4%;臭氧貢獻率為13.8%;二氧化硫貢獻較小,貢獻率為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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