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切實規范環境行為
為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加大了環境監察執法力度,有效防范和控制了環境風險,保障了環境安全。
一是開展執法專項行動,保障環境安全。以全面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為手段,強力開展了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和飲用水源安全環境專項排查行動、環境隱患排查專項行動、中高考禁噪工作專項行動、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等10余項環境專項執法檢查活動,保持環境執法監管高壓態勢,消除環境安全隱患,保障群眾環境權益。2013年,市縣(區)環境監察執法機構共出動執法人員9000余人次,檢查企業6700余家次,約談企業23家次,提出整改要求900余條,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環境監察意見通知書、環境監察督查通知書等各類專項執法文書300余份;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2件,已經辦結6件,共處罰金24萬元。
二是認真辦理群眾舉報投訴和信訪案件,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圍繞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服務大局、推動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重點,強化大排查、大調解工作,努力化解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不斷推進環境信訪工作。全市環保系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來電和網上投訴共計1126件,其中來信176件,來訪50件88人次,電話投訴894件(其中,“12369”投訴582件),網上投訴6件。其中水污染95件,大氣污染455件,固廢污染18件,噪聲污染524件,三產污染12件,生態破壞2件,電磁輻射1件,建設項目1件,其他18件。信訪辦結率達100%。
三是嚴格核與輻射監管,確保輻射環境安全。按照底數清楚、全程可控的總體要求,全面加強了輻射環境監管。對全市102家核技術利用單位、27個涉源單位221枚放射源、13個密封性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質使用單位和工作場所、19家廢舊金屬回收熔煉單位開展了執法監督檢查,排查環境安全隱患,對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要求,確保了輻射環境安全,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是嚴格排污申報,強化排污費征收管理。以國控、省控、市控和涉危、涉重等企業為重點,不斷拓寬新、改、擴建項目和“小型三產”等污染企業排污申報范圍。加強排污申報核查和數據匯審工作,確保申報數據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以排污申報為基礎,強化排污費征收工作。截止2013年11月18日,全市排污費到帳4421萬元(不含鹽邊縣),預計年底前能夠圓滿完成年初制定的5400萬元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