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標題:菏澤實行水環境生態補償
??????? 補償金專項用于改善水質項目
本報記者王學鵬菏澤報道山東省菏澤市近日下發《菏澤市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對縣區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計算市級對各縣區補償金額度,每季度公布一次,按年度統一結算。
菏澤市明確,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水環境生態補償水質監測方案,并確保水環境生態補償水質監測數據客觀公正。市財政部門負責生態補償金扣繳及資金轉移支付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市政府下達的污染減排及總量控制計劃,采取有效措施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斷面水質達到考核目標要求。
菏澤市將水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水質監測考核數據采用市水環境質量通報數據,以縣區出境斷面化學需氧量、氨氮季度平均濃度與目標值比較情況作為考核指標,建立有效的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
縣區向市級補償的資金納入市級生態補償資金庫,專項用于補償水環境質量改善的縣區。菏澤市要求,各縣區獲得的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應統籌用于轄區內改善水環境質量的項目。各縣區應制定資金使用方案,資金使用方案需報市財政、環保部門備案。市財政、環保等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應當進行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