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幸+違法成本低,不良企業挑戰底線
金河礦業時隔兩年再次非法排污,令不少網民“唏噓”。
“7月發生、發現的問題,7月底仍超標8倍,8月中旬才達到標準!作孽者竟是上次鎘污染事件的元兇。最高超標多少?我們喝了多少污水?為什么不及時通報?”在河池下游柳州市不少群眾在微信朋友圈轉發了這條質問。
網友查詢發現,最早刊發這條消息是9月中旬當地一家紙媒以“廣西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鋅礦被立案查處”報道,這則并未引起公眾關注的消息發出時也距事發時間近兩個月。
“污染事件發生后應當及時告知公眾,保障公眾知情權,這是事故處置的原則,近2個月才通報顯然不正常?!比A南理工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汪曉軍說。
一再造成污染事件的企業,金河礦業并非孤例。2012年,某鋁業公司在廣西境內上演“泄漏-被查處-恢復生產-再泄漏”的怪圈,企業之霸氣與監管之乏力形成的反差,讓當地居民苦不堪言。
汪曉軍認為,一些企業在造成污染事件之后不思悔改仍在生產,進而再次造成污染事件,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偷偷摸摸排污,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二是存在“保護傘”,因此肆無忌憚?!靶∑髽I一般是偷偷摸摸排污,大企業則是存在‘保護傘’的可能性比較大?!蓖魰攒娬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