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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銀川10月13日電(記者劉峰)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獲悉:寧夏近日出臺《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期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明確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考核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期的重要內容,強化責任追究和工作問責,并作為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辦法》突出了對地級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等約束性指標的考核,由自治區紀檢、巡視、組織、督查、財政、環保、統計、審計等部門提供地市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黨的建設等方面的數據及評價意見,綜合對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實績分析,不再只以經濟增長評定工作實績。
據介紹,《辦法》適用于地市級黨委、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領導班子及成員和檢法兩院負責人任期考核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