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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網10月1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 實習生 王楚婧) 記者昨日獲悉,為推動國務院《支持福建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意見》的落實,省委、省政府出臺了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意見,明確近期重點推進的具體工作,確保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盡快取得突破。
實施意見明確,到2015年,全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全部達到或優于二級標準;主要水系Ⅰ-Ⅲ類水質比例達到90%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65.95%以上。到2020年,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建成。
實施意見提出,我省將把生態文明內容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干部培訓機構教學計劃;制定實施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市縣黨政領導政績考核辦法;實行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另外,還將選擇部分地區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健全對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的財力支持機制。研究制定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辦法;探索建立濕地、海洋、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機制。
而為切實把國家支持政策落到實處,我省提出要爭取中央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爭取國家將以武夷山-玳瑁山山脈為核心的生態功能區增列為限制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快開展采礦權、海域和無居民海島使用權等抵(質)押貸款試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