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國夢的支撐力量
中國環境報記者 王瑋
歷史將銘記這一刻:公元2014年10月20日~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專題討論依法治國,這是中共首次以中央全會的形式專題研究部署推進依法治國。輿論普遍認為,四中全會繪制的“法治中國”路線圖,將依法治國具體化、路徑化,使之真正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
為什么在這個時候提出依法治國?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部教授楊偉東分析認為,一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到這個階段,越來越需要規則,傳統的治理方法已無法應對當前復雜的問題。對一個黨,一個國家來說,必須從傳統的治理模式變成以法治作為治理的基礎。
二是從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方略,到如今快20年了,中國法治的發展仍有很多問題,例如重視立法不重視落實,重視局部不重視全局,迫切需要借助決定推進法治力量。
三是未來中國夢長久的實現,需要新的支撐力量,這要靠法治來保障。
總體上,如果沒有過去幾十年的法治建設,沒有經濟社會的發展程度,今天四中全會不可能作出依法治國這樣一個全方位的決定。
怎樣理解依法治國總目標及任務?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楊偉東認為,這標志著我國法治建設從注重法律體系向法治體系轉變,從法律體系到法治體系,一字只差,卻是對法治認識全方位的改變,折射出黨治國理政理念和方式的轉型升級,這必將對中國未來發展產生深遠影響,也必將深刻影響到環境保護事業。
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是: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楊偉東進一步分析認為,法治體系是落實依法治國目標的總抓手,6個任務是圍繞法治體系加以細化的任務,有目標、有任務、有具體的措施,才能構成一個完備的邏輯安排,保障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
依法治國給環境保護帶來哪些新變化?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對我國環境保護具有重要的意義。
當前,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遭遇到前所未有的難題。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經濟建設突飛猛進的同時,我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壓力不斷加大。大氣污染、水生態失衡、土地退化嚴重、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明顯下降、生物多樣性銳減等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羅麗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推動我國環境保護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其一,在“依法治國”方略指導下,我國環境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將得到進一步完善。其二,在“依法治國”方略指導下,我國環境保護領域的高效法治實施體系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依法治國,對于我們這個歷史上長期習慣于人治,或者說即使重視法律的作用,也僅僅是重視在工具意義上加以使用的國家來說,不可能一蹴而就。
如果說建設法治國家是中國人民的崇高理想,那么,同樣也可以說,建設環境法治秩序是每一位環保人的崇高理想。
從這個意義上理解,環境法治體系建設,任重而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