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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氣候談判 從波恩到巴黎還有多遠?

    發布時間: 2015-09-06 09:51:50  |  來源: 新華網  |  作者: 唐志強  |  責任編輯: 王虔
    關鍵詞: 談判進程 氣候問題 波恩 化石能源 貢獻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減排

    新華網德國波恩9月5日電(記者唐志強)聯合國2015年第三輪氣候談判4日在德國波恩閉幕。各方在本輪談判中繼續就定于年底在巴黎達成氣候協議交換意見。雖然各方進一步闡明立場,但在減排、資金等多數關鍵議題上仍在進行概念性討論。目前,正式談判天數只剩5天,加快談判進程,順利完成新的氣候協議制定尤為重要。

    科學已經證明,面對氣候變化,不行動或者晚行動都將導致氣溫升高失去控制,威脅人類健康、糧食安全,助長貧困、戰爭等風險。與此同時,走低碳、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已得到各國政府、經濟界和民眾的廣泛支持,是時代潮流、大勢所趨。在此背景下,氣候談判需要各方共同聚力、提速前進。

    加快談判進程,需要發達國家承擔應盡責任。減排責任劃分問題是當前氣候談判的主要分歧之一。發達國家對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且能力更強,理應承擔更嚴格的減排義務。

    而在談判中,一些發達國家以發展中國家近年取得經濟進步為由,無視發展中國家仍面臨消除貧困、改善民生等挑戰,堅持要求其承擔相同的減排義務。這種做法無疑與作為談判基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相悖,無助談判進展。正如印度總理莫迪近日所說,發展中國家因氣候變化而受到更多傷害,需要幫助,發達國家應承擔更多減排責任。

    加快談判進程,需要各方作出貢獻。廣泛參與是達成巴黎氣候協議的關鍵。各方應按照各自責任、能力的不同,為2020年后應對氣候變化行動制定有力目標。

    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貢獻”為推進談判發揮積極作用。今年6月,中國正式向聯合國提交“國家自主決定貢獻”: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并爭取盡早達峰、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森林蓄積量比2005年增加45億立方米左右。

    相比之下,一些發達國家確定的減排目標與自身能力嚴重不符,甚至出現倒退。在向聯合國提交的“貢獻”中,絕口不提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支持等義務,令人失望。法新社報道指出,面對窮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堆積如山的需求,發達國家被指態度“虛偽”。

    加快談判進程,需要各方構建互信。在本輪談判開始時,法國氣候談判大使蒂比亞納表示,巴黎氣候大會取得成功有三個條件:第一是信任,第二是信任,第三還是信任。

    對2020年后行動的信任取決于2020年前承諾的履行。發達國家早在2009年就承諾,在2020年之前實現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資金支持。但發達國家至今仍未說明如何落實這項承諾。

    應該理解,氣候問題不只是環境問題,更是發展問題。氣候談判涉及各國根本利益,只有充分磋商,才能聚同化異、達成一致。

    更應看到,氣候變化對人類生活的挑戰日益嚴峻。由氣候變化導致的高溫、干旱、洪水等極端天氣正嚴重影響著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

    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定于今年12月在巴黎舉行,各方尋求達成一項新的氣候變化協議。在巴黎大會之前,各方還將于10月在波恩進行最后一輪正式談判。除此之外,一系列涉及氣候變化議題的高層政治會議也將在未來兩個月舉行。

    我們期待這些會議能夠為氣候談判注入動力,期待各國代表能在10月談判后帶著新氣候協議的清晰圖景從波恩走向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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