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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 2021年1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富順縣稅務局辦稅大廳成功征收首筆“水土保持補償費”,并開出繳費證明,費款金額10270元,這也是四川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后的首張稅務征繳證明,標志著四川省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職責的順利劃轉。
按照財政部《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等四項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財稅〔2020〕58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1號)的要求,四川省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認真履行部門職責,成立工作專班,加強與同級財政、稅務部門的溝通銜接,制定劃轉方案。四川省財政廳、水利廳、省稅務局聯合出臺了《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劃轉稅務部門征收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明晰職責、厘清程序,為平穩有序推進劃轉工作打下了基礎。
自貢市富順縣成立了非稅收入劃轉推進工作專項領導小組,擬定劃轉工作方案,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匯報劃轉工作開展情況,取得工作支持,水務與財政、稅務部門加強合作,通過召開劃轉工作聯席會議等方式,就具體劃轉事宜進行多次溝通,按照職責對劃轉工作進行細項分工,確保劃轉工作無遺漏、無缺口。水務局及時做好向稅務局劃轉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的業務移交工作,稅務局與水務局建立起信息傳遞互聯共享機制,按照“便民、高效”原則,開出了全省首張“水土保持補償費”稅務征繳證明,實現了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職責的順利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