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孔令瑤)據水利部官網消息,為加快推進用水權改革,明確用水權確權范圍、對象及期限等,指導各縣(市、區)開展用水權確權工作,寧夏水利廳于近日制定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用水權確權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據悉,《指導意見》以自治區“四水四定”管控方案用水總量及產業規模為控制上限,結合自治區頒布的用水定額標準體系,合理確定工農業確權單元和水量;立足區域實際,統一采用定額法進行確權,確保確權工作的協調性、針對性和公平性;僅對用水權進行確權,明確工農業取用水戶對水資源的使用、收益、轉讓等權利,以及節約保護水資源的責任和義務,實現權利和義務相統一;以本次確權水量為基礎,依據地表水年度來水量和自治區調度計劃,按照“豐增枯減”的原則對年度實際配水進行計劃管理。
《指導意見》明確,2021年12月底前,用水權改革重點縣(市、區)賀蘭縣、平羅縣、青銅峽市、沙坡頭區、原州區、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完成農業、工業和規?;笄蒺B殖業用水權確權;2022年6月底前,其他縣(市、區)全面完成農業、工業和規?;笄蒺B殖業用水權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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