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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2月21日訊 據媒體報道,今日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關于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通知》同時廢止。
據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監管要求》將適當放寬資金用途,為上市公司留出空間,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侗O管要求》相比現有規定,一個重要變化體現在允許上市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投資產品,比如固定收益的國債、銀行理財產品等。
此外,新規放寬了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的要求,將超募資金每12個月內永久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還將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從目前的6個月期限延長至12個月。
據了解,僅就創業板公司而言,此舉將使每年超募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額度增加115億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