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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實習生 楊霄霄)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日前發布了《2012年青海省金融運行報告》,報告列舉了各項2012年青海省主要經濟金融指標。報告中指出,金融業在玉樹災后重建工作中發揮了重要推手作用。二年來金融機構累計向玉樹發放災后重建貸款近百億元,到 2012 年貸款余額達 60 億元,是災前貸款額的 17 倍。金融政策、金融責任、扶持目標、金融產品、金融擔保及時落實到位,信貸資金有序跟進,保障了玉樹災后基礎設施建設和工業生產恢復,家園重建工作穩步開展。
一、金融政策落實到位。青海省委省政府、人民銀行西寧中心支行依照玉樹災區實際,對玉樹災后恢復重建提出了 7 個方面 26 條金融政策建議,制定了有關信貸產品、信貸政策、操作流程等 4 個指導性文件,引導金融機構開辟災后重建信貸綠色通道,保障救災資金及時到位。災后累計為玉樹農村信用聯社提供近 10 億元支農再貸款;對居民購置自住房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實行低于非災地區的政策,保障因災損毀住宅區、住宅樓重建和修復的信貸支持;金融機構對災前已經發放、災后不能按時償還的上億元各類貸款執行了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不影響借款人繼續獲得災區其他救災信貸支持的“四不政策”,保障了災區生產生活能力的恢復,推動了重建工作順利開展。
二、金融責任落實到位。青海各家金融機構牢固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以大力支持玉樹災后重建為己任,中國人民銀行玉樹州中心支行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災后第二天在簡易帳篷中開辦了資金調撥、支付結算等相關業務,同時加強對災后重建現金需求監測,保障了災區資金正常流通。各家金融機構建立了機制靈活、決策高效、辦理快捷、服務優良的工作組,按照“程序不減、特事特辦、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的原則,設立服務專柜、配備專職客戶經理、建立上門服務等制度,及時恢復個人儲蓄、對公存貸款和結算業務,相應開辦代發工資、信用卡、代繳代收等個人業務,金融服務功能逐步完善,截至 2012 年末,布放了 ATM 機的網點數量已占全部網點數量的 76%,災區不同層次的金融需求得到滿足。
三、扶持目標落實到位。各家金融機構根據玉樹災后實際情況 ,及時開展對玉樹災后重建信貸市場調查和研究,金融部門明確把扶持玉樹災后重建作為統一目標,國有商業銀行確定以基礎設施建設、工業生產恢復為主,地方性金融機構則以住房重建、商鋪經營、畜牧養殖為主,加大對災后重建項目和城鄉居民住房建設的信貸額度傾斜和投放比例。截至 2012 年末,災區公路保通工程貸款余額接近 40 億元,工業生產貸款余額 12 億元,使災區供排水、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商業服務及旅游等產業等一批重建產業項目得到及時開工。地方金融機構在農牧民住房重建任務基本完成情況下,金融支持重點轉向城鎮居民住房擴建、商鋪建設以及院落風貌打造方面,籌備了超過 5 億元的專項信貸資金,全面受理貸款申請和審核發放。
四、信貸產品落實到位。青海各家金融機構結合國家有關金融扶持災后重建政策,先后出臺從資源配置、行業準入、擔保、信貸轉授權、信貸產品等一系列支持災區的特殊措施和創新性舉措,除推出抵押、質押、擔保三大塊傳統產品外,還開發專利權質押貸款、小額無抵押貸款、聯保聯貸等金融產品,有效地滿足了不同群體的信貸需求。截至 2012 年末,全州投放小微企業貸款占各項貸款總額的 37.05%;涉農貸款同比增長 66.17%,最大限度地滿足了災后重建的信貸產品需求。
五、金融擔保落實到位。中國人民銀行玉樹州中心支行提出災后重建貸款采取自行擔保為主、擔保平臺擔保為輔的擔保機制被州政府采納。在住房建設貸款擔保方面,充分利用國家確定的 80 平米重建住房進行擔保貸款、對異地房產進行抵押貸款,對小微企業、商鋪農牧戶實行應收賬款、農村經濟組織股權質押貸款,對在職職工實行工資擔保貸款、信用擔保貸款。此外,積極推動小額擔保公司的組建,由省財政廳注資 5 億元組建了災后重建貸款擔保平臺,對城鄉居民按 1:5 的比例提供補充擔保,玉樹災后重建貸款“擔保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