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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分為國家和地方層面,地方層面結合以上4個主題,分別由15個地方伙伴關系項目在選定地方省市借鑒歐盟經驗并結合當地情況來實施有關環境治理的理念和實踐,最后提交相政策報告及產出;而國家層面的專家團隊除了對項目四個主題進行調研培訓,還將結合地方層面的產出總結政策建議及報告分析,為環保部政策調整及項目經驗在中國其他地區復制提供借鑒和支持。
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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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地方五省調研,完成《中國環境法律研究》和《環境信息公開的現狀研究》,為項目的環境司法和公眾參與主題打下基礎。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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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120名商務部、環保部以及歐盟中國代表團的代表和專業人士參加,得到媒體廣泛報道和業內人士關注。會議就中國環境治理政策的發展、歐盟環境治理的法規框架等話題展開討論。同時,來自環境保護部環境的官員和專家和歐方技術專家闡述了中歐環境治理項目在來年及至2015年12月期間的目標、方針和計劃開展的活動。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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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利完成四個主旨的專題研究報告,并先后舉辦三場培訓會,在中央和地方實施能力建設活動。 培訓研討班上,中國與歐盟專家介紹了歐盟及其成員國在環境司法、環境公益訴訟、環境損害評估及賠償等領域的經驗和做法,系統回顧了中國當前在環境司法方面的實踐經驗、政策和案例等。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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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地方伙伴關系項目確定并相繼開始執行,和40多家中歐伙伴機構在近20個省區展開歐盟經驗的實踐和合作。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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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累積近50家媒體合作伙伴,為項目影響力及推廣奠基。會議向媒體介紹了項目最新進展并在環境報道方面展開討論, 多個地方伙伴關系項目的代表簡單介紹了項目情況和進展,而后媒體通過問答和自由交流更詳盡地了解項目進展。
201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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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環保部政法司、國際司以及環評司的官員和專家聽取了項目專家關于“公眾參與機制”和“環境法庭機制”相關的政策建議報告并提出建議和意見。中歐環境治理項目的專家們也更好地了解了相關部分的需求和想法。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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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歐方資深專家參與-支持《環境保護法》的修訂座談會,為全國人大法工委及環保部領導和專家提供歐盟經驗參考。會議就“環境權”、“公民的環境義務”、“環境公益訴訟”、“公眾參與的程序”和 歐盟國家是如何解決“鄰避效應”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和交流。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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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中央層面和地方層面介紹項目成果,同環保部建立更深入、廣泛的合作。國家層面的專家團隊除了對項目四個主題進行調研培訓,還結合了地方層面的產出總結政策建議及報告分析,為環保部政策調整及項目經驗在中國其他地區復制提供借鑒和支持。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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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庭及人大法工委有關環境司法的工作。與會人員通過專家講解和問答、分組討論報告等互動形式探討了如何改善我國在環境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提出了相關政策建議。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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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環保部、人大法工委需求出發,為《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立法提供參考借鑒。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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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個地方伙伴關系項目全部結項,成果異彩紛呈,為環保部門及環保專業人士提供了豐富的政策建議和地方實踐經驗。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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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漢、廈門舉行有關環境司法的三次能力建設培訓會。為地方提供環境司法方面的能力建設和國際經驗分享,促進各地環境法官及相關人員的執法能力和中歐交流。
2015年8-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