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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環境法學家、湖北經濟學院院長呂忠梅認為,環境與健康管理能力的薄弱,首先是因為現行的管理體制難以運行。國家層面的環境與健康管理體制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確定了由環保部和衛生計生委雙牽頭、多個部門參與的管理體制。但在實際工作中陷入了有牽頭無統籌、有分工無責任、有信息無共享的困境,導致環境與健康管理在大多數部門被邊緣化,環保部孤掌難鳴。在地方層面,只有云南、湖南等少數省份通過了環境與健康行動計劃;省級以下的相關工作基本處于空白狀態。
摸清情況是管理、治理的基礎。熊躍輝表示,目前,由于基礎調查不足、基礎數據缺乏,環境污染導致人群健康損害的地區分布、健康損害程度和趨勢演變等情況底數不清,不但給識別主要環境危險因子帶來困難,而且也難以開展環境健康風險評價,難以及時調整相關政策并提出針對性治理措施。
熊躍輝表示,管理缺抓手體現在很多方面,首先,現有環境法律法規有關環境與健康工作的內容剛剛明確,配套制度和標準體系正待出臺。其次,現行許多環境管理制度及管理目標缺乏與健康問題的銜接。
環境保護要以公眾健康為核心
加強環境影響健康的風險管理,是解決問題最有效最經濟的手段
污染影響健康的風險如何防范?專家們普遍認同的路徑,是從總量管理到質量管理,再到環境風險管理。
環保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副所長于云江表示,環境與健康風險評價與管理,是當前可持續發展研究和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已日益引起重視,這標志著環境保護正由原來的“先污染后治理”模式轉變為污染前的預警和風險管理,這是一次重要的戰略轉折。
王建生說:“正是因為環境污染對健康影響的時間滯后效應,只有防患于未然、開展風險管理才是解決環境污染健康損害問題的最經濟、最有效的手段?!比欢?,決策者容易接受事實而不重視風險,比如某個環境事故造成了人員死亡或者傷害,管理部門會立即投入相應的資金、力量去治理,但是如果告訴他們一個項目會有什么樣的健康風險,需要防范治理,就很難說服他們。
針對環境與健康管理缺乏抓手的問題,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健康首席研究員張金良認為,以考核機制作為抓手最有效,目前的考核指揮棒是總量減排,這對污染物控制有一定效果,但如果只對污染物“總量控制”,而不對污染物可能造成的長期、潛在的不利影響進行管理,還不能滿足保障公眾健康的要求。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建立以風險管理為目標的考核體系時機尚不成熟。
“與其坐等相應的政策制度出臺,不如首先梳理現有的法規制度,強化環境健康風險管理,比如環境監測要增加針對人體健康危害的監測指標,環評中強制開展健康風險評估等等?!蓖踅ㄉf。
“建立新的制度也要體現環境健康風險意識,把相關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庇谠平f,要向發達國家學習,強化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環境事故終身追責制度,以此向排污企業施壓,使其不僅達標排放,更要防范健康風險。
對環境與健康管理來說,當務之急是什么?王建生表示,首先是圍繞新環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要求,盡快建立和完善環境健康管理的配套制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的要求,環境與健康管理也需要有法可依。其次是盡快建立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體系,將環境污染健康損害高風險地區列入監測,一旦有苗頭及時控制,切實保障公眾健康。三是加強環保系統環境與健康管理能力,推動環境保護向“以保障公眾健康為核心”轉變。只有這樣,解決環境污染健康損害問題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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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于明年實施的新的《環境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國家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制度;鼓勵和組織開展環境質量對公眾健康影響的研究,采取措施預防和控制與環境污染有關的疾病?!庇浾邔O秀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