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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第20次會議在秘魯利馬召開。利馬會議將根據華沙會議的授權,圍繞“細化協議要素”、“明確貢獻信息”、“加強行動實施”三個核心議題展開磋商。
氣候談判博弈進入關鍵階段
目前,圍繞2020年后氣候新協議的案文談判已經密集展開,預計各方將在利馬氣候峰會圍繞新協議的原則、方案設計、規則等展開激烈博弈。隨著談判深入,減排責任成為各方矛盾焦點。發達國家要求中國、印度等新興大國承擔更大減排責任。發展中國家集團則主張保留“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敦促發達國家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支持。
對于此次利馬峰會,中國代表團副團長、首席談判代表蘇偉表示,中國政府希望利馬會議一方面積極落實在此之前達成的關于2020年前各方加強行動的共識,發達國家要大幅度提高2020年前的減排力度,兌現在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方面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支持的承諾。另一方面,中方也希望利馬會議能夠按照公約的相關原則,特別是公平原則、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來推動明年的巴黎會議就2020年后國際應對氣候變化的進一步行動達成協議。中國將按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原則,以積極和建設性態度參與新協議談判,推動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制。
氣候變化與每個人息息相關
氣候變化問題由來已久。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國際氣候談判進程的推進,氣候變化問題從環境和技術問題逐漸演變為重大的國際政治和安全問題。
11月2日,IPCC第五次評估報告綜合報告在丹麥哥本哈根發布。報告確認,氣候變化對全球自然生態系統和人類社會產生了深刻影響,從而影響每個人。氣候變化導致的全球降水變化和冰雪消融,正加劇淡水資源缺乏。氣候變化致使小麥和玉米平均每10年分別減產約1.9%和1.2%。氣候變化導致部分陸地區域的物種平均每10年向極地和高海拔地分別推移17公里和11米。氣候變化還引起海洋酸化,惡化了已存在的人類健康問題,導致一些地區與炎熱有關的人類死亡率增加。報告還首次量化評估了2攝氏度累計排放的空間,提出了全球長期減排的路徑技術選擇,增強了全球采取進一步減排措施的緊迫感。
今年以來,極端天氣席卷北半球,南亞、非洲、北美等接連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催生數以百萬計的“環境難民”,影響當地國的穩定和安全。應對氣候變化涉及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的改變、未來能源體系的重構以及全球政治經濟格局的變動,可以說是影響人類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
中國在氣候問題上展現負責任大國積極姿態
1992年,中國成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國之一。 1997年12月11日,中國加入《京都議定書》。 2007年6月,中國國家發改委出臺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對外發布。 2009年中國向世界做出承諾:到2020年我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2011年中國政府發布《“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將“十二五”碳強度下降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省。 11月12日,美國總統奧巴馬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共同發布《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根據聲明,美國計劃于2025年實現在2005年基礎上減排26%-28%的全經濟范圍減排目標,并將努力減排28%。中國計劃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計劃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20%左右。該項協議的達成無疑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事件。它不僅將對全球溫室氣體減排產生實質性的推動作用,同時還能對其它國家產生強大的示范效應,最終為國際氣候談判注入強大推動力。
就在利馬氣候大會召開前夕,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1月25日發布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4年度報告》,全面介紹了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秷蟾妗饭卜制邆€部分,包括減緩氣候變化、適應氣候變化、低碳發展試點與示范、能力建設、全社會廣泛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多邊進程等。
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將繼續根據自己的國情、發展階段和應盡義務,承擔相應的國際責任,在2020年后采取更有力度的行動,為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中國應有的貢獻。(姚琨中國現代國際關系研究院全球治理研究室執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