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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治霾經驗很值得中國借鑒,而且APEC藍也給了我們帶來了找回藍天的希望、信心以及啟示:通過減排,霧霾是能夠治理的。
但減排不等于關停和限制企業。我們可以通過多用清潔能源少用煤炭來減排,可以通過技術改造回收廢氣廢水來減排。
十年前,中國政府為了改變環境污染,就已經開始實施節能減排政策。最新的目標是:到2015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到0.869噸標準煤(按2005年價格計算),比2010年的1.034噸標準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噸標準煤下降32%)。2015年,全國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47.6萬噸和2086.4萬噸,比2010年各減少8%;全國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38萬噸和2046.2萬噸,比2010年各減少10%。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中國政府先后制定了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重點用能行業13種產品工序能效標桿指標,開展重點用能行業能效水平對標達標活動,推廣行業節能減排的先進經驗和技術。
然而實施減排的效果并不明顯。盡管北京市區清潔能源使用量在增加,但在北京周邊其他地方,非清潔能源使用量依然很高。另外,技術改造減排大多集中在大型國有企業,而中小型國有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在技術改造減排方面卻投入很少。
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對節能減排的緊迫性和艱巨性認識不足,在政績思想支配下,地方官員片面追求經濟增長,對調結構、轉方式不夠重視,不能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節能減排的關系,中央出臺的一些節能減排政策措施不能有效落實。另外,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財稅、金融等經濟政策還不完善,基于市場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不健全,創新驅動不足,使得企業缺乏節能減排內生動力。加上節能減排標準不完善,能源消費和污染物排放計量、統計體系建設滯后,監測、監察能力不足,使得節能減排管理能力也跟不上需要。
因此我認為,減排效果不佳并不是技術能力有限的問題,當務之急是要著力解決一些政府官員的思想認識問題,并要改變一些相應政策缺失和不匹配的狀況。
中國必須加強節能降耗減排治污的工作能力,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工業,形成低消耗、可循環、低排放、可持續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這是堅定不移的發展目標,因為只有這樣中國才能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才能讓APEC藍的長期保持下去。中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擺脫貧困是中國政府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的主要任務,但治理污染,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對國計民生同樣重要。(《北京周報》 蘭辛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