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漯河中院
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漯河中院”7日通報,此前媒體報道“河南漯河法官感慨:領導亂打招呼法官難做”,紀檢組調查后,認為諶宏民私自宴請記者,并在醉酒后發表不實言論,造成不良影響。
依據處分條例,決定給予諶宏民“記大過處分”,依據有關規定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免去諶宏民民一庭副庭長職務,并調離審判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