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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1月9日訊 1月9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北區第二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祖明(別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案件繼續開庭。審判員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陳祖明構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至此,這起備受關注的“龍太子涉毒案”終于塵埃落定。

??????????????????? 房祖名走入庭審現場。圖片來源于京法網事微博
主動交代 共藏大麻117.72克
現場,房祖名主動向警方交代,家中臥室保險箱中有大麻117.72克。房祖明表示: “我犯了法,應該受到懲罰?;氐缴鐣?,我絕對不會再犯,因為我讓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寬恕和原諒。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動來獲得諒解,傳遞正能量?!?/p>
容留他人吸毒4次 容留柯姓明星3次
法庭上,房祖名自愿認罪,并坦承曾一共容留他人吸毒4次,其中3次是柯家凱(柯震東),“2012年中旬一次,2014年7月一次,8月13日一次,都在家里房間和洗手間”。還有1次是容留女星李曉楠(洛詩)吸毒,時間是2014年8月14日,地點為家里的洗手間。
不知怎么處理大麻 想交給國家
房祖名談及吸毒當天,他稱和柯家凱(柯震東)等人一起被抓。被抓兩小時后,房祖名在派出所交代家中有大麻,“我不知道他們想要什么,我就給他們資料,是我自己交代的,(因為)我不知道怎么處理大麻,想交給國家?!?/p>
因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庭審上,公訴人發表公訴意見認為,被告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隨后,公訴人對被告人進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作為公眾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響力,希望他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迷途知返,樹立陽光健康的形象。
成龍未參加庭審 稱相信法律
2014年12月22日,東城檢方通報,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對成龍之子房祖名提起公訴。東城法院將于1月9日上午9點半開庭審理此案。另外,從東城法院方面獲悉,成龍沒有申請到庭參加庭審。而對于外界猜測房祖名將被判入獄兩年,成龍并不發表意見,只說:“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相信法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