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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記者焦夢)1月10-11日,2014中華環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年會在京舉辦,主題為“發揮環保民間組織作用,推動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環聯合會名譽主席顧秀蓮在年會致辭中指出,環保是重要的民生問題,公眾是推動環境保護的重要力量和原動力。新修訂的環保法中加入了對公眾參與的專門章節,這是對環保民間組織以往開展環境保護公益活動與項目的肯定,同時也從法律層面上賦予了環保組織更高的法律地位和要求。她希望環保民間組織通過本屆年會,大膽實踐、銳意進取,共同開拓NGO發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為國家環保事業的發展發揮智庫作用。
當前,環保NGO迎來了新機遇。1月6日,最高法對外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對今年剛剛實施的《環保法》以及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中環境公益訴訟進行具體規定。根據《解釋》,我國符合條件的700余家社會組織都可以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督忉尅窂?月7日起施行。
12月26日,中華環保聯合會為原告提起的土壤受污染公益訴訟案件在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開庭,并當庭宣判被告對環境進行修復。1月1日,新《環保法》實施當天,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針對福建南平市損壞林地的采礦主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也得到受理。
新形勢下,環保NGO如何抓住新機遇,迎接挑戰,開創新局面?在此背景下,本次年會聚焦新環保法下的公眾參與、NGO與基金會的項目交流、法治社會下NGO的行業自律、環保中的青年創變者等議題展開討論,召開民間環保組織交流作者會,分享水環境領域公眾參與實踐、環境司法發展的貴州實踐、民間組織低碳日行動實踐經驗等。與會嘉賓就議題進行熱烈討論和交流,為推進環保公眾參與,發揮NGO在政府部門與社會公眾橋梁紐帶作用建言獻策。
年會期間,中華環保聯合會發布了“2014年環保社會組織十件大事”和《環保民間組織自律公約》,旨在促進環保民間組織健康發展,保障環保民間組織的合法權益,規范環保民間組織的工作行為,強化環保民間組織的自律。
本屆年會由中華環保聯合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生態文明研究與促進會、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中國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以及北京化工大學共同主辦。
據悉,2006年至今,環保NGO年會已成功舉辦九屆,為環保NGO搭建了交流與溝通的平臺,促進了環保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為凝聚社會力量參與支持、關愛生態環境貢獻了力量,發揮了政府助手補充的作用,實現了環保NGO組織作為社會第三方力量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