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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適房仍需開具放棄回購證明
不過,對于2008年4月11日之后簽訂購房合同的“新經適房”,政府并沒有放棄回購的權利。對于滿5年后上市出售的,區縣住保部門仍要按照規定出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
這些經適房上市交易時,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區縣住保部門可優先回購。區縣無力回購的,可由市保障房建設投資中心實施回購。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解決回購資金的困難。區縣安排回購資金周期較長,對保障房家庭影響較大,而市保障房中心作為企業,資金使用較為靈活,回購的周期也相對較短。
此外,對于購買未滿5年的經適房、限價房,申請政府回購的,區縣住保部門無力回購的,也可由市保障房中心實施回購?;刭彽膬r格根據原購房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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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房再上市補差價按計稅價算
新京報訊(記者馬力)隨著北京第一批限價房陸續將“滿5年”,這些限價房上市交易“解禁”,那么上市交易時,需要補交與商品房價差的35%,這里商品房價格如何計算?成為了實際操作中的問題。記者昨日從市住建委了解到,將按照稅務部門核定的計稅價格計算。
2008年北京推出了限價房制度,為了防止投機行為,政策規定,限價房在取得房屋所有證或契稅完稅憑證滿5年的,才可以上市交易。交易時要按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價格與限價房購買價格之差的35%向政府上繳土地收益金。
2008年搖號配售、2009年開始入住,包括旗勝家園在內,全市首批限價房涉及9個項目,共計約2.7萬套。這些限價房陸續將“解禁”上市交易。
由于限價房購買價格是明確的,那么如何計算35%的價差到底有多少,關鍵就在于同地段商品房價如何計算。
此次市住建委明確,在北京公布限價商品住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之前,購房家庭繳納房屋契稅后,是按照稅務部門核定的計稅價格與原購房價格之差的35%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目前,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時申報計稅的價格都是最低計稅價,因此實際執行中,這些限價房交易時也將按照最低計稅價算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