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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晚發生的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破壞力巨大,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待估,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中央領導批示,在做好救援處置工作的同時,要全面徹查這起突發安全事故原因,加強危險品管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天津爆炸事故涉及到大量的化學危險品,這就要求我們必須要關注此次爆炸事故是否對周邊人員和生態環境造成了危險,警惕環境風險,加強環境監測,預防突發事故演變成環境事故。
首先,天津爆炸事故給我們的啟示是要嚴格實施危險化學品項目的事前環境評價,即針對其日常運行時對環境和周圍居民的影響做出全面的、科學的、真實的評價,并且要進行公示,以供公眾監督。據媒體報道,瑞海公司爆炸倉庫是在2013年從普通倉庫改造為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并且在明顯跨越千米生命紅線的違規情況下,還通過了相關專業機構的環評。距離爆炸地密集分布著多個小區,有的小區離爆炸中心直線距離還不到1公里,該公司環評報告中所稱“起火爆炸也不會對環境和周邊人員產生顯著影響”是否合理呢?這次爆炸波及多個小區就是對“安全距離”最有力的駁斥。此外,相關信息顯示,瑞海公司曾就改造工程進行了兩次“公眾參與的環評”,調查結果表明,100%的周邊居民認為該項目選址合適,但媒體詢問多名相關當事人均否認此事。不管調查結果是否真實,但如果周邊居民被明確告知如此大量的危險化學品就潛伏在自己居住的百米之處,防護距離不滿足標準,必然會更加高度關注和密切監督該項目的環評、安評乃至日常經營,同時在事故發生后能做出有效的、及時的應急反應,可能傷害也就更小些。
其次,要高度重視突發事故中的環境風險監測。在天津爆炸事故發生后較長一段時間內,關于爆炸的具體原因和爆炸物還不明確,而爆炸現場是否存在有害氣體,對人身體健康和周圍環境的影響也不能確定。但瑞海公司倉儲業務中的主要商品基本上都屬于危險及有毒氣體,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后,會出現幾十種甚至上百種的副產物。但國家監測機構在監測時,是按照常規的監測標準執行,比如空氣質量監測標準為PM2.5,PM10,SO2, NOx,CO等,這些污染物都是來自汽車,揚塵,工業等常規穩定污染源,每一天都可以監測到。而對于爆炸事故造成的環境危害,產生的污染物往往不是常規污染物,因此我們也就不能用常規污染物來進行評估。盡管監測部門得出了“天津空氣質量正?;蛭匆姰惓!钡慕Y論,仍不可以輕視爆炸物對環境的風險,因此專業機構應該根據已知的爆炸化學品種類和檢測到的化學物質,開展一些更具有針對性的監測,加強對未知污染物、污染量、擴散遷移方向、消散方法以及環境影響的研究和評估,從而消除公眾的疑慮和擔憂。
最后,要堅持爆炸事故之后的環境風險監測。天津爆炸事故發生后,隨后引燃了周邊建筑物、停車場及露天堆場,而沖擊波引發的玻璃、碎片等造成的二次傷害十分嚴重,波及面積廣、造成大量人員傷亡。這也提醒我們在爆炸事故的后續處理過程中,要警惕有毒化學品燃燒帶來的二次污染,要注意污染物對河流等地表水的污染,要跟蹤污染物向海洋的擴散,要預防廢棄車輛和垃圾處理對周邊土壤的污染等等??傮w來說,即要針對天津爆炸事故對人體、動植物、空氣、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的危害進行全面研究,對事故現場和周邊的生態環境進行跟蹤研究,并提出及時的治理方案,直至生態恢復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只有這樣,才有可能真正地消除此次大爆炸引發的環境風險。(李玉潔?中國氣候傳播項目中心副主任、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