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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山新建或改擴建園最高可獲30萬元補助
本報訊(記者 劉盾 通訊員 黃凌云)新建或改擴建幼兒園最高可獲30萬元補助,學前教育發展先進鎮區可獲一次性獎勵10萬至20萬元,記者近日從廣東省中山市教體局獲悉,修訂后的《中山市學前教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在公示,對專項資金的目的和用途做了詳細規定。
《辦法》指出,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在中山幼兒園就讀的中山戶籍特困及孤殘兒童的保教費資助,各類幼兒園改善辦學條件,教師福利待遇補助和師資培訓及學歷獎補,示范性幼兒園教育科研課題、幫扶結對、《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實驗、科學保教示范補助,以及經政府批準的有關項目。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面向社會提供普惠性學前教育服務的公益普惠性幼兒園。新建或改擴建幼兒園補助,按照每所幼兒園的補助金額占項目總投入不高于20%且補助資金上限最高30萬元的標準予以補助;對學前三年毛入園率保持在98%以上,轄區內無違規辦園(所)現象,托幼機構沒有發生嚴重安全事故,支持公益普惠性幼兒園發展工作成績突出、管理到位的先進鎮區,一次性獎勵10萬至20萬元,獎補總數不超過30%,用于促進鎮區學前教育發展。此外,獲得市級重點、省級以上課題立項的幼兒園分別一次性給予2萬元和3萬元的獎補;市教育部門評定的貫徹《指南》實驗園、幫扶結對項目牽頭園和省級科學保教幼兒園的補助標準為每所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