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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地觀測大數據開放共享:挑戰與思考

    發布時間:2018-09-07 11:50:57  |  來源: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何國金 王桂周 龍騰飛等  |  責任編輯:趙斌宇
    關鍵詞:對地觀測大數據,開放共享,數據治理體系,數據共享生態,共享服務模式

    加強數據治理體系建設,夯實對地觀測數據開放共享的基礎

    首先,應打破對地觀測數據共享的政策壁壘。2018?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科學數據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科學數據管理遵循分級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的原則,明確責任主體,加強能力建設,促進開放共享”。從宏觀上,我國對地觀測數據的分發還存在一定程度的開放共享與經濟利益不脫鉤、定密籠統等問題。一方面,政府投資的對地觀測數據的申請和審批過程往往比較繁瑣,用戶難以方便地獲取對地觀測數據。另一方面,《遙感影像公開使用管理規定》對分辨率優于?10?米(尤其是優于?0.5?米)的衛星影像的分發和獲取做了較為嚴格的流通限制,使得高分辨率對地觀測數據的開放共享存在較大的障礙。因此,應進一步厘清對政府投資和企業投資所獲取的對地觀測數據界限,打通數據中心、數據分中心的壁壘,擴大政府預算資金資助形成的對地觀測數據的共享范圍,使對地觀測大數據實實在在地流通起來。另外,還應與時俱進,進一步研究有利于數據流通的對地觀測數據安全等級的劃分。

    其次,應完善數據共享評價體系,建立數據共享指標等可操作的知識產權保障機制和激勵措施。知識產權的保障和健全的激勵機制是決定數據生產者進行數據共享主觀意愿的重要因素。強制匯交項目成果數據或者經費獎勵的方式,雖可保障國家經費支持下所產生數據的匯交共享,但仍無法充分調動科研人員共享數據的積極性。數據出版是保障數據知識產權的有效手段之一;然而,對地觀測數據通常被作為中間數據使用,從最終數據成果中難以判斷其使用的對地觀測數據的來源,甄別數據侵權行為的難度較大。此外,作為圖像的一種,對地觀測數據的查重相比傳統的基于文本的文獻查重也更加困難。這些都是保障知識產權所面臨的挑戰。為此,應加強對地觀測數據出版的創新性工作,考慮引入眾包模式、數據索引用指數等方式解決數據出版前的質量和知識產權等問題。

    另外,需進一步提升對地觀測數據的質量和規范,確保共享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時效性,保證數據可發現、可訪問、可交互、可重用、可引用。同時,增強對地觀測數據的共享服務能力,加強跨學科、跨領域的對地觀測數據共享的人才隊伍建設,促進對地觀測大數據與其他科學數據的交叉融合和綜合應用。

    制度和技術并重,構建良好的數據共享生態系統

    2014?年,大數據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從此,大數據逐漸成為各級政府關注的熱點。2015?年,國務院正式印發了《促進大數據發展的行動綱要》。2017?年,國家先后出臺了《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試行)》等多項政策文件,推進政府數據匯聚、共享、開放,取得了諸多進展。2017?年12月,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進行了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深刻分析了我國大數據發展的現狀和趨勢,提出了?5?個方面的要求。2018?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科學數據管理辦法》。

    雖然國家在戰略和戰術層面對數據共享的政策均有部署,但對地觀測數據共享要達到完全的開放原則、責權利一致原則、可用原則、可持續原則以及創新驅動原則的要求,實現“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流轉,誰負責”“誰開放,誰受益”的數據生態,在實踐中仍面臨一些障礙和挑戰,需要相關的技術體系支撐和保障,在有些情況下,技術決定著數據共享的實現程度和可能性。

    數據流通是實現對地觀測數據共享以釋放數據價值的關鍵環節。然而,對地觀測數據流通也伴隨著權屬、質量、合規性、安全性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成了制約對地觀測數據流通的瓶頸,如前文提到的知識產權對數據共享積極性的影響。區塊鏈、安全多方計算等應用于數據流通的技術或技術框架為解決數據流通過程中的問題提供了富有啟發性的解決方案。通過這些新技術的應用,有望促進數據共享流通全流程的可監可控可追溯,降低知識產權受侵害的風險,解決對地觀測數據資源擁有者不愿、不敢共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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