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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繼續教育扣除年限不超過4年
在繼續教育方面,基本保持了征求意見稿政策,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每月扣除400元,扣除期限不超過4年;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取得相關證書當年可扣除3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正在接受本科及以下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一方面可以由父母選擇按照子女教育扣除相關費用,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選擇按照繼續教育的項目進行扣除。不能出現父母扣除子女教育費用,同時子女也扣除繼續教育項目的情況,兩類扣除不能同時享受。大病醫療扣除限額提至8萬元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萬元的部分,在不超過8萬元的限額內,可以據實扣除。對比征求意見稿,《辦法》將最高扣除限額從6萬元提高到8萬元。不過在扣除內容方面,征求意見稿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辦法》則明確規定僅限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
此外,未成年子女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稅務部門強調,患者需保留醫藥服務收費及醫保報銷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
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月扣1000元
依據《辦法》,扣除范圍包括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首套住房貸款是指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鄢龢藴蕿槊吭驴鄢?000元,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鄢绞綖榉蚱揠p方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年度內不得調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的,婚后可以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買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住房分別扣除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