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的價值變現與提升路徑研究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生態產品”這一概念,是理解“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關鍵橋梁,即自然生態系統(綠水青山)的社會經濟效益(金山銀山)是通過“生態產品”得以體現。
2010年底國務院印發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首次使用了“生態產品”這一中文概念。而在國際上與之對應的名詞為“ecosystem services”(生態系統服務)或“nature positive”(自然正效益)。生態產品通常包括:物質供給類。生態系統為人類提供并被使用的物質產品,如糧食、油料、蔬菜、水果、木材、生物質能、水產品、中草藥、牧草、花卉等生物質產品。調節服務類。生態系統為維持或改善人類生存環境提供的惠益,如水源涵養、土壤保持、防風固沙、海岸帶防護、洪水調蓄、空氣凈化、水質凈化、固定二氧化碳、局部氣候調節、噪聲消減等。文化服務類。生態系統為提高人類生活質量提供的非物質惠益,如精神享受、靈感激發、旅游觀光、休閑娛樂和美學體驗等。也有學者按使用和支配方式,將生態產品分為: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私人物品。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意見》,提出到2025年生態產品“難度量、難抵押、難交易、難變現”(“四難”)等問題得到有效解決。這“四難”在以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為代表的公共生態產品上體現得淋漓盡致。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作為公共物品,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市場化和商品化水平低,難在市場上交易和流通,難形成一致的市場價值,難形成現金流進入信貸體系。
本文以北京市及北京市延慶區(首批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試點地區)和門頭溝區(首個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案例誕生地)為案例,介紹了北京市準確把握政府作為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責任,創新理論、政策、方法和工具,解決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GEP-R)核算與變現過程中的“四難”問題。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類型
北京市在《生態產品總值核算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的基礎上,編制了地方標準《生態產品總值核算技術規范》(DB11/T 2059—2022);其中,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主要包括水源涵養、減少泥沙淤積、面源削減、洪水調蓄、固定二氧化碳、空氣凈化、水質凈化、氣候調節、噪聲削減、防風固沙等10類。
價值潛力、價值實現與價值變現
價值,泛指客體對于主體表現出來的積極意義和有用性。本文認為價值“潛力”是產生這種有用性(強調“有用性”);價值“實現”即使用了這種有用性(強調“使用性”);而價值“變現”則指將這種有用性轉變為貨幣收入(強調“貨幣性”)。
當前學界圍繞生態產品總值(GEP)中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結果,到底是否為已經實現的價值仍存在爭議。開展的生態系統服務流和生態系統服務供需關系分析的學者認為《規范》中的相關方法并未反映“已經被人使用”這一特點,計算結果反映的是“可以被人使用”(潛力)。
本文認為《規范》中核算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均為被人類使用的服務,與“流”和“供需關系”研究中的差別在于:“流”和“供需關系”只是明確了獲益主體的具體范圍(尺度),而《規范》中的方法并未明確范圍尺度(換而言之,是各類服務對應的最大范圍尺度)。例如,噪聲削減,其獲益主體是周圍百米內的人群;空氣凈化,其獲益主體可能是周圍數公里內的人群;水源涵養,其獲益主體可能是流域下游人群;固定二氧化碳,其獲益主體是全球人類。
但本文認為“價值潛力”(或潛力價值)這一概念的引入,有助于理解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實現工作的各個環節(圖1):開展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是在積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潛力;采用“基于自然的解決方案”是促進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實現;而讓保護者和供給者(政府、機構和個人)獲得經濟回報則是在進行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的變現。

本文研究的對象為“價值變現”,概念邊界較為清晰。但仍需特別理解:受制于生態系統調節服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公共產品屬性,它的價值變現路徑仍需要政府(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通過行政手段去創造稀缺性,創造與貨幣的交易條件。因此,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變現的最終交易價格是由政策創造的稀缺性市場形成,或資產修復/重置價值形成,可能與基于工程替代成本核算的價值不一致。但這并不影響“交易”,這里可將核算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元”視為一種當量單位,而不是市場的貨幣價值。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方法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是價值實現和價值變現的基礎。一方面,通過貨幣價值化,使不同類型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可以統一單位并相加。另一方面,貨幣價值化評估有利于大家直觀認識其價值??傮w包括3個步驟:實物量計算;單項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定價;單項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實物量乘單價后加總。實物量的計算公式可參考《生態產品總值核算技術規范》(DB11/T 2059—2022)。而價值量的定價方法,以替代成本法為主;僅“固定二氧化碳”指標,由于有碳匯市場,優先使用市場價值法。
面向管理應用優化核算方法
消除不可控因素
在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應用于政府日常管理和交易補償時,需要盡可能地剔除不可控因素和與其他工作導向相悖因素的影響,只有這樣才能將管理抓手和日常工作相結合,使管理應用有效。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中的不可控因素是指非當地人為可控因素,如定價中的價格因素,以及影響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實物量核算的氣候變化因素。有研究表明,降雨因素對水源涵養、洪水調蓄等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的年際變化具有顯著影響,甚至可導致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在相鄰年份間出現數十億元的偏差。因此,為了更準確地反映本地人為干預導致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變化,需要采用代表性年份的氣象參數或多年平均氣象參數計算,以及固定的單價來計算多年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使變化分析有效、結果可比。目前,北京市對標區域生產總值(GDP)中現價GDP和不變價GDP,提出當年GEP-R和可比GEP-R概念。當年GEP-R,又稱名義GEP-R,指在當年氣候條件和價格水平下,生態系統提供的調節服務價值??杀菺EP-R,指扣除年際間氣候(如降水)、價格水平等外部因素后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用于反映年際間的真實變化,更多反映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目前,可比GEP-R已經應用在生態保護補償等工作中。
從圖2可以看出,未考慮氣象可比的當年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波動劇烈,而控制氣象可比后的可比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波動更為緩和。因該數據尚未被政府公開,此處隱去價值數值,通過對比2020—2024年歷年價值量與多年價值量均值之差來反映。

修訂導向相悖的方法
在實際的模型選取中,也會剔除與其他工作導向相悖的方法。例如,空氣凈化和水質凈化模型中,當空氣和水質達標,則評估污染排放量,認為所排放的污染物均被生態系統消納,只要達標則排放越多越好;而當空氣質量和水質不達標時,則計算生態系統的污染物凈化量。在當前的環境質量管理中,各地均追求質量越高越好、排放越少越好。因此,在管理應用中,僅計算生態系統的污染物凈化量,并不考慮環境質量是否達標。
制度化運行核算工作
為了提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的行政效力,根據政府工作分工,由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承擔核算工作,制定了《生態產品總值核算技術規范》(DB11/T 2059—2022)和《生態系統分類制圖技術規程》(DB11/T 2438—2025)等技術規范文件;北京市統計局出臺具有法律效力的統計報表制度(《北京市部門數據共享制度(生態產品總值—試行)》),向相關部門定期采集數據;支撐北京市年度化開展市—區—鄉鎮三級核算。此外,為了兼顧北京市16個區的數據質量和公平性,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已連續多年在各區開展噪聲削減系數、土壤理化屬性、植被徑流系數等重要指標的本地化調查,使結果做到橫向可比(空間角度)、縱向可控(時間角度)。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變現與提升的制度準備
強化政策,創造工作基礎
2022年11—12月,北京市先后印發《北京市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新時代高質量推動生態涵養區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實施方案》《北京市建立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的實施方案》,提出將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應用于5個方面。
政府常規統計工作。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基礎數據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定期發布全市及分區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
縱向生態補償分配。建立健全以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為依據的市級生態保護補償轉移支付制度,率先在生態涵養區開展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逐步實現轉移支付資金與生態產品總值掛鉤。
橫向生態補償交換。先在生態涵養區與結對平原區之間試點探索利用結對協作資金實施生態產品總值和地區生產總值交換補償機制,進而探索在不同功能定位的區之間開展交換,促進區域優勢互補。探索基于生態產品總值考核的跨區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下級政府的工作考核。探索將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及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情況適時納入各區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評價體系。適時在生態涵養區以外其他區實行經濟發展和生態產品價值“雙考核”制度。
干部離任審計。將生態產品總值核算結果作為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任期內造成生態產品總值嚴重下降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黨政領導干部責任。
這些政策部署,直接關系下級政府和領導干部的“錢袋子”(財政收入)和“官帽子”(任職升遷)。通過政策創造了對高生態產品總值的需求,形成了生態產品總值的稀缺性。
并且,在北京市后續的政策落地過程中,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成為主導性角色,是稀缺性和供需關系中的重點。這是因為:一方面,在當前的探索實踐中,北京市的縱向生態補償資金的分配和橫向生態補償(交易)都僅考慮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只基于公共生態安全產品(即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供給水平來分配生態補償資金。另一方面,在生態產品總值的核算中,物質產品、文化產品和調節服務產品的構成中,調節服務產品價值占比超50%,具有絕對優勢。
多元宣教培育工作氛圍
為了提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價值意識,增強保護生態環境的自覺性,北京市還建立了面向政府、機構和居民的多維宣教體系,針對不同對象特征,采用差異化宣教方案,推動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實現形成社會共識。
面向政府部門宣傳業務知識。北京市通過線上線下方式開設以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為核心的生態文明建設專題培訓班,深入人大、政協及政府重點部門、各區、鄉鎮,圍繞生態產品價值基本情況、核算方法、應用提升等方面,進行逐級培訓。僅延慶區在2024年就累計開展15次專題培訓,覆蓋全區19個部門、15個鄉鎮,實現鄉鎮全覆蓋,培訓人數約1300人。
面向企業機構提供聲譽賦能。延慶區于2025年試點向5家占地面積較大的機構頒發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牌,鼓勵企業主動亮出生態產品價值,發揮奉獻公眾的企業社會責任精神。其中,中關村延慶產業園區成為我國首個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寫入ESG(環境社會治理責任)的產業園區。
面向居民個人開展積分兌換。延慶區四海鎮創新探索生態積分存折制度,對村民愛護生態環境、提升生態品質、增強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供給的行為進行積分獎勵。同時,設置積分使用場景,允許村民使用生態積分存折在超市、餐飲、住宿等場景中消費。該制度試行的第1年,積分最高的村民1年約可獲得800積分(1積分等于1元人民幣)。
智能工具便利工作過程
作為一項創新的科研應用工作,如何讓復雜的理論和數學方法變得簡明易懂,成為提升實用性和生命力的關鍵。為此,北京市及各區在實踐探索中引入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云平臺(圖3),主要功能包括:① 智慧化核算平臺。實現了從政府部門數據采集、一鍵自動化核算到空間可視化、報表可視化等價值核算業務智能化。② 影響預測大數據平臺。建立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地理信息數據庫,并據此開展建設項目影響預測,將項目級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速度提升1000余倍。③ 提升管理時空追蹤平臺等智能工具。根據提升管理路徑,將待提升的空間斑塊分類進行線上展示和工作登記,手機和電腦瀏覽器直接查看,免安裝程序,免地理信息專業軟件,極大地降低了知識和軟硬件門檻,提升工作效率。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的變現路徑
政府端路徑
生態補償資金分配和工作考核目標創造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的稀缺性,形成了3個價值變現的主要政府端路徑(圖4)。
縱向生態補償資金分配。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參與北京約40億元的年度生態涵養區綜合性生態保護補償政策資金分配,這筆資金約占7個生態涵養區年度財政預算收入的10%。
橫向生態補償資金分配。北京市構建了各區之間的“GDP與GEP-R交換”機制,即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設定GEP-R完成目標,允許超額完成目標的區與未完成目標的區進行GEP-R交易,并且隨著未完成目標(赤字)的增長,交易單價呈梯度遞增。以北京市延慶區(生態涵養區)為例,其超額完成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預計在2025年度能向某非生態涵養區賣出5000萬元,約占年度財政收入的2%。
生態性經營項目中的占補平衡交易。生態性經營項目(VEP),在政府文件中通常被稱作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實現項目,指在一定空間范圍內,通過利用生態環境資源創造經濟價值,同時,又不減少公共生態產品(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供給。因此,為了實現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不降低的目標,當項目區空間范圍內無法通過生態修復實現內部占補平衡時,就需要向其他生態系統調節服務超目標增長區域購買。此類案例最早見于浙江省衢州市,一學校建設項目通過向當地繳納21.78萬元用于植被恢復,實現占補平衡。目前,北京市已完成相關政策和制度準備,出臺了《北京市特定地域單元生態產品價值(VEP)核算及應用指南(試行)》。北京市延慶區、門頭溝區、昌平區等地正在著手建立VEP項目庫和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儲備項目庫。

隨著這3類政府端主要路徑的不斷完善和常態化運行,預期還將傳導至市場端產生更深遠的影響:①將形成像碳匯市場一樣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交易市場。國際碳匯市場是一個政策性市場,它的發展和運作受到政策法規的顯著影響。例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規定了附件一締約方的量化減排指標,這是國際碳交易市場的重要基礎。②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交易形成的可預期現金流,將被認可為生態資產(自然空間)經營開發項目貸款中的主要還款來源,使其具有了綠色投融資吸引力。
市場端路徑
目前,政策性市場仍為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直接變現的主要市場路徑(圖5),如“雙碳”政策和碳匯交易政策所形成的碳匯市場,北京市房山區周口店鎮新增4605畝碳匯林,在2年9個月的時間里,這些林子共計吸收了4216噸二氧化碳,其中2530噸被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式預簽發,并成功進入市場交易,收入7.59萬元;在安徽、浙江的水質“對賭”交易,本質上是水質凈化服務的交易;在北京所推動的GEP和GDP交換補償交易,本質上是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的交易。
除直接交易變現外,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通過促進物質供給產品(如土壤保持服務促進土質改善)、文化服務產品(如空氣凈化服務使空氣更清新),以及其他環境敏感性產業產品(如水質凈化服務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的形成,間接參與了自發性市場的交易。只是這些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的價值已經內含在前述3類產品的價值中,間接進行了變現。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的提升路徑
北京市通過對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的輸入數據和輸出數據進行地理探測器分析和空間冷熱點分析,從80多個輸入指標中篩選出影響最為顯著的生態系統類型分布(數量)、植被質量(NDVI)和以行政區為單元的資源稟賦差異等因素;以及按照部門職能劃分和常規工作內容,制定了北京市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提升的“提質—擴綠—保護—利用”四維工作方法。
“提質”:提高生態系統質量
對比兩年間植被類型未變,但質量降低的區域,作為植被質量提高潛力區。將潛力區空間斑塊交由園林部門審核和鄉鎮審核,由其選擇本年度可以進行生態修復的區域,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并評估“提質”能夠帶來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增長潛力。如延慶區2024年相較2023年,大于1公頃的“提質”空間斑塊累計621塊、9.11平方公里,預期能夠帶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提升的2.33億元(圖6)。
“擴綠”:擴大生態系統面積
篩選生態保護紅線內的裸土地空間斑塊,作為優先綠化區域。將優先綠化空間斑塊交由園林部門和鄉鎮審核,由其選擇本年度可以進行綠化的區域,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并評估“擴綠”能夠帶來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增長潛力。例如,延慶區2024年相較2023年,大于1公頃的“擴綠”空間斑塊累計6塊、0.13平方公里,預期能夠帶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提升的0.12億元(圖6)。
“保護”:加強重要區域保護
篩選城市開發邊界外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平均地均值最高的前10%的自然空間斑塊作為重點保護區域。將重點保護區域交由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和鄉鎮審核,剔除不適用空間斑塊后,將其他空間斑塊列入重點保護區域。對當年計劃占用這些區域的建設項目,進行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影響評估,并采取項目區內或外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占補平衡措施。例如,延慶區2024年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重點保護區域涉及面積212.72平方公里,占行政區總面積的10.66%,占延慶區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總值的20.01%(圖6)。
門頭溝區的“一線四礦”文旅項目涉及重點保護區域(在生態保護紅線以外),其地均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是全區地均價值的1.12倍。在規劃立項階段,通過對該項目初版規劃方案的評估,認為該項目將導致重要保護區域內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下降9%;后經調整規范方案,增加生態修復區域,使重點保護區域內的價值不僅沒有降低,反而增長30%。
“利用”:減少開發利用損失
在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的變化特征分析過程中發現,雖然一個區域的調節服務價值凈變化量有限(如延慶區凈變化量為+2.18億元),但其純增長(2年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改善柵格的改善量之和,延慶區25.00億元)和純減少(2年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下降柵格的下降量之和,延慶區–22.82億元)規模巨大,說明對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損失”的管控同樣重要。因此,在城市建設中,應盡可能地減少擾動(如優先選擇適宜建設且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低值區域),保持生態系統調節服務供給穩定,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篩選城市開發邊界內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平均地均值最低的前10%的自然空間斑塊作為優先利用區域。將優先利用區域交由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和鄉鎮審核,剔除不適用空間斑塊后,將其他空間斑塊列入優先建設區域,評估每個優先建設空間斑塊的可能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損失,供建設項目落地選址使用。例如,延慶區2024年大于1公頃的優先利用空間斑塊共17個、5.74平方公里,占區行政區總面積的0.29%(圖6)。

討論與展望
北京市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變現與提升的工作亮點
北京市對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變現與提升工作進行了系統性的創新探索,在整個工作體系中,有3個亮點尤為突出,可稱為破題的關鍵。 明確了生態系統調節服務產品的公共產品屬性,以及政府作為保障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責任。以政策文件形式創造在下級政府間的公共產品稀缺性,形成價值變現和提升的現實需求基礎。 以服務政府生態管理和社會治理為導向,以增強落地性和實用性為目標。按照政府工作目標優化價值核算方法,在價值核算的基礎上構建科學的生態補償分配和交易指標;根據政府部門工作邏輯,設置提升管理方向,采用智能化的管理工具。 重視宣教工作。針對不同群體的需求采用不同的宣傳形式,面向政府部門以業務說明為主,面向企業機構以經營賦能為主,面向居民個人以生活實惠為主,準確地調動了不同群體的積極性。
科學研究的精準性與管理應用的實用性
將科學研究成果在政府部門的管理工作中進行應用,往往不是全盤接受,而是基于科學原理,對科研成果的原型,進行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的改造。這樣才能既“接地氣”又“接天線”。在北京市的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與應用過程中,科研團隊與政府工作人員都給予對方充分的理解,以符合當前的上位管理目標為導向,對科研成果原型進行適應性改造;在保障科學合理性的前提下,刪“繁”就簡,讓更多干部群眾能夠讀懂和接受新鮮事物,讓這項工作能夠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地開展。
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機制的再優化
在政府部門的工作中常態化開展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核算是一件無章可循的創新工作。比照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核算工作體系,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仍需區分精細化普查式核算與年度常態化核算,進一步完善核算結果質量控制、發布、校核和修訂制度。這樣可以降低工作成本,提升工作效率,爭取核算結果當年出——便于在本年度工作考核中采用;便于在次年3月植樹季之前完成提升工作部署;便于客觀認識核算結果變化,實事求是進行核算結果應用。
科學設置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管理目標
由于行政區范圍內的國土空間面積有限,生活及生產空間對硬化地表的客觀需求,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的提升,尤其是實物量提升會呈現增速減緩和逼近“天花板”的變化特征。北京市當前對于生態系統調節服務價值提升的考核,從保護與發展的責任角度,引入了經濟社會增長因素做參考,實行差異化的增長目標設置。但仍應考慮各區自然資源稟賦差異的客觀約束,尤其是生態涵養區作為“優等生”的進一步提升潛力和投入產出比,優化價值管理目標。
(作者:韓寶龍,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區域與城市生態安全全國重點實驗室;王琪、王浩琪、任英祺,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區域與城市生態安全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大學;歐陽志云,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 區域與城市生態安全全國重點實驗室;《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