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地關系和諧 “人與生物圈計劃”全球實踐與啟示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協調生態保護目標與當地社區利益是全球自然保護地治理普遍面臨的難題。生態保護政策往往限制當地社區自然資源利用,在缺乏可持續替代生計和有效社區治理背景下,自然保護地與當地社區矛盾突出。當前,全球層面自然保護地治理結構不健全,以及當地社區的參與不足、決策權缺失和利益得不到保障等問題廣泛存在,影響自然保護地的有效治理。
中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具有數量眾多、人口規模龐大的當地社區,建立人地關系和諧的社區已成必然要求。盡管中國已采取建立社區共管制度、實施生態補償、設置社區生態管護員等一系列措施探索自然保護地人地和諧社區建設之道,但長期以來在“堡壘式”保護理念影響下,國家公園和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工作重心多放在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上,社區工作相對薄弱,相關促進社區參與和發展的制度多處于探索階段,僅有少數自然保護地建立了社區共管制度;生態補償機制不健全,難以彌補因保護限制帶來的生計損失;缺乏文化多樣性保護機制,未能充分回應當地社區和原住居民的社會心理與認同需求等。上述問題交織疊加,造成中國自然保護地社區發展總體滯后,部分自然保護地人地矛盾突出、社區生計困難,保護工作也因此面臨較大阻力。
推進人地關系和諧社區建設是自然保護地現代化治理的基本方向。全球經驗顯示,社區賦權、協同治理、社會資本積累是提升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成效的關鍵。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UNESCO)“人與生物圈計劃”(MAB)所推動的生物圈保護區建設與管理實踐,提供了生態-社會協同治理的理念和范式,成為自然保護地人地關系和諧社區建設的典范,在社區共管、賦權和利益分享機制建設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
本文系統總結MAB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理念、全球實踐經驗及中國本土探索和貢獻,以期為新時期中國人地和諧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提供借鑒和參考。
MAB為人地和諧社區建設提供理念引領
全球自然保護地建設理念的演變
全球自然保護地建設理念已由早期的“畫地為牢”轉向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生,通過社區參與和多方協作實現保護目標。
20世紀90年代前,全球自然保護地主要采用“堡壘式保護”模式,以劃定邊界、隔離居民的方式保護生態,但忽視當地社區生計需求和文化聯系,雖能短期恢復生態,卻加劇了保護與發展矛盾。至20世紀90年代,國際社會普遍認可自然保護地需兼顧當地發展、尊重文化多樣性,并引入社區共管、利益共享機制,賦權地方政府和社區參與治理,以提高治理公平性和治理效能。
至21世紀初,全球自然保護地治理實踐表明,單一的自上而下“堡壘式保護”難以確保長期保護成效;賦予社區參與權、推行共建共管可同時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和社會民生福祉。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協同推進能進一步提升保護效能,原住民和當地社區(IPLCs)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貢獻不亞于保護區管理機構。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次締約方大會(COP10,2010年)以來,“多方參與”“關注當地社區”已成為全球自然保護地建設的核心理念?!渡锒鄻有怨s》(CBD)在“愛知目標”(Aichi Target)、“昆明-蒙特利爾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中均將“保障原住民和地方社區權利”作為關鍵履約指標,推動締約國調整保護地管理政策。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將生態保護與消除貧困緊密關聯,要求自然保護地建立社區利益分配機制。
MAB的核心理念
1968年巴黎世界生物圈大會上,UNESCO首次明確“人類作為生態系統要素”的理念,強調跨學科理解生態危機與人地互動關系,并于1971年發起MAB,旨在應對工業化加速引發的生態危機,并提出“人與自然共生共榮”“可持續發展”“跨學科支持生態保護”等前瞻性理念。MAB理念隨實踐經驗與全球環境挑戰持續演進(圖1)。1984年《生物圈保護區行動計劃》(The Action Plan for Biosphere Reserves)首次系統定義保護區管理原則,強調科學研究與政策聯動,提出應結合地方知識和文化背景推動生態治理,初步回應了社區發展需求。1995年《塞維利亞戰略》(The Seville Strategy for Biosphere Reserves)確立生物圈保護區“保護、支撐、發展”三大功能,并將“社區參與”納入核心管理原則,確立社區在生物圈保護區的制度地位,初步形成結合功能區劃的“人地協同”管理框架。此后,2008年《馬德里行動計劃(2008—2013年)》(Madrid Action Plan for Biosphere Reserves (2008-2013))強化氣候變化應對和綠色經濟轉型導向,2016年《利馬行動計劃(2016—2025年)》(Lima Action Plan for UNESCO’s Man and the Biosphere (MAB) Programme and its World Network of Biosphere Reserves (2016–2025))進一步對接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社區共管”“生態福祉”“文化多樣性”成為生物圈保護區管理的關鍵內容。

MAB通過保護、支撐、發展三大功能協同運作,實現生態保護與人類福祉共生。保護功能聚焦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完整性,依托長期監測與科學保護維系自然資本。支撐功能整合跨學科研究網絡,推動數據驅動決策,促進科研成果向治理工具轉化。發展功能創新生態價值實現路徑,將保護嵌入社區經濟循環,推動綠色增長和社區可持續發展。為實現三大功能,MAB實行“核心區-緩沖區-過渡區”三級空間分區治理。核心區絕對保護,僅允許非破壞性科研監測;緩沖區作為科研與教育樞紐,允許適度開發利用活動;過渡區結合社區需求,探索生態友好型經濟模式。分區邊界依據生態特征和社區發展需求動態調整,形成剛性保護與彈性發展并行的治理機制。
MAB理念的時代價值
MAB推動生態保護向系統性、人地共生的方向發展,為全球可持續治理提供了科學范式。其理念突破傳統保護模式,以跨學科、跨尺度研究提升生態系統管理的科學性和適應性。MAB強調生態系統的整體價值,推動自然保護與社會發展深度融合,使保護地從單一生態功能區轉變為社會、經濟、文化共同作用的綜合治理空間。
MAB的系統治理邏輯符合當代生物多樣性治理趨勢。在GBF背景下,各國面臨提高保護地數量、質量和治理公平性的挑戰,MAB長期積累的經驗成為重要參考。MAB基于生態監測、社區共管、利益共享的生物多樣性治理機制,為全球自然保護地有效治理提供了示范。
MAB為中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提供了前瞻性理念引領和實踐經驗。其強調生態價值的可持續轉化,推動自然保護地從割裂人與自然關系的嚴格管控向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有效治理的轉變,與中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建設理念高度契合。MAB在利益相關方協作、保護模式創新、生態經濟探索等方面的先行試驗,為中國人地和諧的自然保護地建設提供了可借鑒的治理思路。
MAB建設人地關系和諧社區的實踐經驗
1976年,UNESCO開始建設“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網絡”(WNBR),將其作為展示和促進人與生物圈之間平衡關系、探索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示范區域,截至2024年,共在全球136個國家認定759個生物圈保護區。在長達近50年的建設與管理實踐中,基于各網絡成員的積極探索,WNBR積累了豐富的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實踐經驗。
建立共管委員會,匯聚多方力量支撐人地和諧社區建設
建立共管委員會是全球生物圈保護區普遍采用的治理機制。UNESCO提出,生物圈保護區應結合本國國情,設立具有實質決策權的管理委員會,整合科學家、政府部門、公益組織、企業及公眾,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強化社區在管理中的決策權和責任。盡管并非硬性要求,是否設有有效運作的共管委員會已被列為生物圈保護區評估的核心指標,并被全球80%的生物圈保護區管理者所接受。
全球經驗顯示,建立共管委員會不僅提升了治理的透明度與執行力,也顯著增強了社區對生物圈保護區制度的認同和責任感。在歐洲,許多生物圈保護區由地方市長與社區代表共同擔任理事會主席,制度化推進社區參與;加拿大和瑞典等國則將本國生物圈保護區定位為多方參與自然保護地管理的實踐探索平臺,推動生態知識共創與行動協同。發展中國家則更多通過共管機制彌合國家保護目標與地方生計訴求之間的落差,提升保護合法性。在危地馬拉Maya生物圈保護區,政府機構、國際援助組織、環保非政府組織(NGO)與社區林業協會共同組成的共管理事會,統籌政策制定、資金投入、市場對接與社區行動,建立起政策協同、資源保障、市場驅動的聯動機制,有效壓縮了非法活動空間,森林損毀率比非共管區低30%,社區林業收入年增長達15%。在MAB框架下,共管委員會是保護區轉向“共建共治共享”模式的實踐基石,推動地方從“被管理對象”轉變為“共同治理主體”,為實現人地和諧提供了制度保障。
打造MAB生態產品品牌,促進生態產品增值
生態產品品牌建設是MAB推動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重要機制。UNESCO原則上不主動推動旗下品牌商業化,也禁止主要標識用于市場用途,但鼓勵國家和區域MAB網絡乃至單個生物圈保護區探索本地生態產品品牌建設,以提升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等產業附加值,減少產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實現社區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雙贏。
在2015年舉辦的第四屆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大會上,已有2/3的MAB成員國報告開展了與生物圈保護區相關的品牌或認證計劃。近年來,生態品牌已成為生物圈保護區聯動綠色生產、引導可持續消費并回饋社區的有效工具。例如:西班牙國家MAB委員會統一推出“生物圈保護區標志”,多個保護區建立集體商標機制,將蜂蜜、橄欖油、生態旅游服務等納入統一品牌體系;瑞士Entlebuch生物圈保護區通過地方品牌體系使乳制品與草本食品實現年增值580萬美元;德國、奧地利則推行“生物圈合作企業”認證機制,將商業主體納入共建共管框架;越南??ng Nai生物圈保護區的有機可可生態標簽溢價超過20%,并設有返還機制用于支持社區生態項目;墨西哥Sierra Gorda生物圈保護區與肯尼亞Mt Kulal生物圈保護區通過文化生態產品標識提升市場識別度,兼顧社區文化傳承與生態生計發展。
樹立生態標桿形象,提升國際聲譽和投資吸引力
UNESCO努力將生物圈保護區打造為向全球展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標桿。生物圈保護區被要求在申報和十年評估中使用統一標識、公開監測數據、參與全球交流,以系統化的信息展示其可持續實踐成效;是否定期發布案例、參加MAB“最佳實踐”評選并維護官方信息平臺,是UNESCO推薦的十年評估指標。
生態標桿的示范效應有助于生物圈保護區獲取國家政策傾斜和外部支持。被認定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后,相關區域通常被優先納入國家生態規劃,獲得綠色基礎設施投資、氣候基金資助和生態補償;完善的監測數據和治理范式有助于保護區快速對接科研網絡、技術轉移與培訓計劃,驅動政府、科研、社會與資本多方協同推動保護區建設。例如:西班牙La Siberia生物圈保護區依托MAB的影響力促成政府投資濕地修復項目,進而帶動生態旅游發展,實現當地社區增收;塞內加爾Saloum Delta生物圈保護區通過紅樹林恢復項目引入融資與技術,強化沿海社區氣候適應能力;摩洛哥-西班牙地中海洲際生物圈保護區依托示范地位促成沿岸多市縣共同制定海岸帶綜合管理制度,實現了法規、資金與人才的協同。生物圈保護區亦可基于MAB機制與姊妹保護區建立合作關系,或通過“南南合作”等機制對接國際組織與專業網絡,為地方社區引入國際培訓資源、技術與項目支持。
重視文化多樣性保護,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和經濟價值
MAB高度重視生物圈保護區文化多樣性的保護和傳承利用。UNESCO在《利馬行動計劃》中明確提出,應在生物圈保護區中系統性挖掘傳統文化中的生態智慧,將其融入現代生態保護與可持續發展實踐,促進社區從“被動遵守”轉向“主動傳承”。在利馬行動周期中,全球已有超過40%的生物圈保護區涵蓋土著或部落社群,其余亦普遍包含具有獨特生態知識的農村社區。
將文化嵌入到生物圈保護區管理可以顯著提升社區在生態治理中的參與度和對制度的認同。黎巴嫩Shouf生物圈保護區通過神林保護、傳統園藝和手工藝,把文化規則融入林地與水源管理;尼加拉瓜和印度的生物圈保護區在藥用植物管理、輪耕制度與母語教育中實現知識共享,提升社區治理能力;墨西哥Sierra de Manantlán、瑞典Sierra de Manantlán與日本Yakushima Island等生物圈保護區分別利用生物圈節、漁業節和林業技藝課程,將文化認同融入環境教育;韓國Jeju Island、印度Nilgiri、南非Kogelberg及美國Hawaiian Islands等生物圈保護區將傳統工藝、宗教儀式與本土治理理念納入生態旅游、生態產品與決策框架,形成文化-生態-經濟三元互促格局,為人地和諧社區建設提供了可復制的治理范式。在MAB框架下,文化多樣性的制度嵌入不僅豐富了MAB社區治理內涵,也為生態保護提供了持續穩定的社會基礎,是建設人地關系和諧社區不可或缺的價值支柱。
中國MAB推動人地關系和諧社區建設的積極探索
自1979年我國首批保護區加入MAB以來,至2024年全國已建34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形成覆蓋多類型生態系統的空間網絡。每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都有社區和人口分布。最新調研顯示,34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目前共分布約111萬人,其中16個分布的人口超過1萬,高黎貢山、博格達、珠峰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分布的人口超過10萬(表1)。

為了解中國已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人地關系和諧社區建設成效,本文整理匯總了各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上報或見刊于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委員會”)刊物《人與生物圈》雜志的相關案例,并對照生物圈保護區“保護、支撐、發展”三大功能定位,設計調查問卷,對全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管理機構開展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我國34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生態系統狀態總體向好,其中18個顯著改善,其余多為改善或保持穩定。獲認定后,新增項目投資額明顯增加(28個)、旅游知名度顯著提升(24個)、社區居民對保護工作的支持度顯著提升(20個)、參與管理活動的積極性顯著提高(17個),居民收入實現較好或顯著增長(25個)(圖2)??傮w上,中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在人地和諧社區建設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中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建設也面臨一些地方政府“重申報、輕管理”問題,導致一些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的某些指標如新增生態監測設施、新增科研實驗和觀測平臺表現不盡如人意??傮w而言,在國家委員會的推動下,中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為WNBR的健康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和方案。
將生態文明理念深入融入保護區管理實踐
國家委員會以生態文明理念為引領,將“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深度融入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的申報、評估、培訓和宣傳工作中,為MAB人地和諧社區的建設貢獻了中國智慧。例如:在國家委員會的指導下,井岡山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創建了生態文明教育培訓示范基地,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生態保護;梵凈山世界生物圈保護區依托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契機,發展刺梨種植和生態旅游等特色產業,提升居民收入,激發社區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
國家委員會雖然不直接參與地方管理,但通過培訓、宣傳、科學研究、交流合作等形式,將中國生態文明和MAB理念通過“軟嵌入”的方式融入地方決策,以引導而非強制方式,促進先進理念融入地方治理實踐。
發揮申報和評估過程中的社區發展導向作用
國家委員會通過申報和十年評估,推動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的協同進程。申報過程高度重視利益相關方的參與,特別是地方社區的參與和支持。專家團隊和現場評審確保了地方政府和生物圈保護區管理者能夠制定并實施社區發展計劃和項目。
國家委員會主席親自帶隊開展十年評估,并邀請生物圈保護區所屬省級行政區主要領導參與,對地方政府落實社區發展計劃提供了強有力的行政力量保障。例如,在五大連池世界生物圈和亞丁世界生物圈保護區最近一次十年評估現場,出席的分管副省長及市(州)領導均表示將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建立專門投融資機制,以強化生物圈保護區管護能力和社區發展資金保障。
發揮科技支撐的重要作用,兼顧提升保護和發展水平
國家委員會憑借其獨特的科學計劃制度優勢,整合國內外科技資源,將技術成果轉化為可操作的生態保護和社會經濟發展方案,有效推動地方經濟綠色轉型與生態保護修復目標的實現。
在國家委員會的協調下,梵凈山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引入了智能生態監測系統,結合遙感技術與大數據分析實時監控生態環境變化,為地方管理提供科學數據支持,項目顯著提升生態管理效率,并通過推動生態旅游帶動周邊社區年均收入增長超過18%,有效平衡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需求。鼎湖山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在國家委員會支持下,成功應用遙感監測技術,提升生態環境的實時監控能力,幫助地方政府及時調整保護措施,減少生態破壞,優化資源管理。
加強MAB理念宣傳,建立人地和諧價值觀
國家委員會通過多種平臺,特別是旗下刊物《人與生物圈》,面向中國生物圈保護區網絡成員,開展中國生態文明建設和MAB理念宣傳;通過定期發布全球和中國生態保護研究成果、政策建議和最佳實踐案例,有效提升了地方決策者對生態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認知,引導決策者將“維護當地社區利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等理念融入保護區政策的制定。
地方層面,國家委員會通過地方保護區的宣傳與教育活動,有效提升了社區居民的生態保護意識。黃龍世界生物圈保護區通過建設生態文明宣傳示范基地,常態化舉辦“生態黃龍”主題活動,每年接待超過50萬游客,廣泛傳播生態文明理念,增強了公眾的環保意識,并在地方政府層面提升了生態文明理念的認同與支持,為實現人地和諧的社會目標奠定了基礎。珠穆朗瑪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實施的“潘得巴”項目,每年培訓超過1 000名社區生態保護骨干,顯著提高了居民的生態保護參與度和能力。
加強能力建設,提升保護區協調人地關系能力
中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通過強化保護區能力建設,建立了系統化的生態管理人才培養機制,旨在提升管理人員協調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的綜合能力。國家委員會定期組織多維度培訓、技術指導和項目支持,培訓內容涵蓋生態保護、生態監測、社區協調、社會動員等多個方面,頻次每年不低于2次,針對不同層級管理人員提供定制化方案。國家委員會特別關注青年科學家、女性代表等多元化人才的培養,推動其在生態保護與管理領域的成長與貢獻。同時,積極對接UNESCO申報項目,為保護區提供人才培訓、技術支持和國際合作機會,提升全球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協同能力。
五大連池世界生物圈保護區于2015年獲得UNESCO米歇爾獎,是中國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在社區能力建設方面獲得國際認可的重要標志。除了國家委員會組織全國層面培訓,各生物圈保護區也積極開展內部培訓和保護區之間交流。例如,錫林郭勒世界生物圈保護區通過常態化培訓,已累計培訓超過3 000人次,顯著提升了基層管理人員的生態治理與社區協調能力。
對中國自然保護地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啟示
近50年來,MAB全球實踐及中國本土探索充分證明,只要治理得當,自然保護地完全能夠實現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的雙贏。深刻汲取MAB全球智慧及中國本土實踐經驗,對于有效化解當前中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面臨的平衡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難題,具有至關重要的參考與借鑒價值。
將社區作為自然保護地的重要組成部分,將社區發展納入保護地管理工作
MAB的50余年的國際與本土實踐表明,將社區視為自然保護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推動社區可持續發展是實現自然保護地有效保護的必由之路,也是可行之路。建議我國在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時,需摒棄長期以來將保護地和社區割裂的“堡壘式”保護理念,將社區發展目標系統納入保護地整體管理框架,通過共建共管、利益共享等機制重構保護地社會基礎。保護地總體規劃應包含社區發展規劃相關內容,必要時編制社區可持續發展專項規劃。在制度上,應將社區確立為自然保護地治理的法定參與方,明確參與通道,構建以“共識-共建-共治-共享”為核心的人地協同機制,提升其在保護事務中的責任感與獲得感,為人地和諧社區的建設奠定制度基礎。
重視跨學科方法在自然保護地人地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應用
自然保護地中的人地關系復雜多變,跨學科方法是應對社會—生態系統挑戰的基本工具。生物圈保護區作為“可持續發展實驗室”,為多學科融合和知識轉化提供了重要平臺,在推動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與地方知識融合,支撐人地和諧社區建設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中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可借鑒生物圈保護區經驗,在傳統以生態學、動物學、植物學、林學、地理學等為主的自然學科支撐體系下,更多地引入管理學、社會學、經濟學、人類學、藝術學、傳播學、文化遺產學等人文社會科學的理論和方法,將跨學科機制嵌入政策制定與項目執行全過程,在各類自然保護地中構建多學科支撐的治理體系。
健全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發揮多元主體在人地和諧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健全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是建設人地和諧社區的制度基礎。有效治理需依托制度化平臺、明晰的權責關系和穩定的合作機制,強化政府、社區、科研機構、企業和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協作與共識。MAB倡導以多元合作推動生態保護與社區發展協同,形成責任共擔、成果共享的伙伴機制。中國自然保護地治理應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多方參與制度,包括建立社區共管機制,規范社區參與程序,明確權責邊界與利益分配機制,保障參與的規范性、公平性和可持續性。同時,構建常態化的溝通協調平臺,推動信息共享與過程監督,提高治理透明度和響應力,增強社區的制度信任與生態認同,夯實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的社會基礎。
推廣“保護-發展”梯度分區管控模式
世界生物圈保護區按照“保護-發展”梯度需求實施“核心區-緩沖區-過渡區”三級分區,遵循了保護和發展關系空間分異規律。長期的管理實踐表明,這一分區管控模式有助于保護區實施精準化管理,更好地協調保護和發展關系。當前,中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核心保護區-一般控制區”二級分區管控制度,雖然降低了多個分區精準化監管難度,提升了管理的便利性,但難免造成一般控制區管理的剛性和“一刀切”問題,不利于因地制宜地協調保護與發展關系并引發人地矛盾。建議在國家公園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根據“保護-發展”梯度,實施更精細化的分區管理制度,對保護地不同區域人類活動實施分區、分類管控,避免“一刀切”管理帶來的問題。
發揮保護地生態產品品牌優勢,建立保護地生態友好經濟體系
自然保護地蘊含豐富的生態資產和品牌價值,應將這些優勢轉化為生態友好型經濟發展的動力。建議強化保護地品牌認證體系建設,提升生態旅游、有機農產品等生態產品市場認可度和附加值,制定生態產品市場準入與規??刂茦藴?,防止生態產品價值顯化不足的現象,力爭以較少的資源利用帶動社區可持續發展,實現保護與發展的平衡;出臺激勵政策,推動企業、社會組織與社區共建綠色產業鏈,推動“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確保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協調共贏,在滿足社區發展需求的同時增強社區守護自然的內生動力。
加強文化多樣性的保護,傳承利用傳統文化的生態和經濟價值
中國自然保護地體系多建在我國少數民族聚居區,留存有全球最豐富的文化多樣性,構成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獨特優勢。自然與文化密不可分,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同時也應保護和傳承文化多樣性。許多保護地社區擁有的傳統知識、信仰和習俗蘊含豐富的生態智慧,對可持續管理自然資源至關重要。建議加強保護地傳統生態知識的保護與傳承,推動其與現代科學的整合應用。鼓勵社區在生態旅游與傳統產業發展中積極傳承文化技藝,實現經濟效益與文化保護的協同。同時,通過政策扶持年輕一代學習并繼承本土傳統文化,增強社區文化認同,形成文化與生態保護相互支撐的良性互動。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貢獻中國MAB智慧
建議我國在MAB全球網絡中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推動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經驗互鑒。WNBR為各國提供了共享知識和最佳實踐的平臺,促進了南北、南南合作。建議中國繼續積極參與MAB國際合作網絡建設,加強生態治理和社區參與經驗的國際交流。建立保護地“國際姊妹公園”合作計劃,推動保護地管理者、社區代表和科研人員開展國際互訪與協作。在即將于中國杭州舉辦的第五屆世界生物圈保護區大會等國際性峰會中積極提出基于“人與自然是生命共同體”“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人地和諧社區建設的“中國方案”,將本土實踐上升為全球范式,助力GBF和SDGs的實現。
(作者:黃寶榮、胡學湉、湯凌,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 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 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國家公園與自然保護地研究中心;盧晴宇,北京林業大學園林學院。《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