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之美:茂蘭生物圈保護區可持續發展的地方經驗與中國智慧
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在全球生態危機與發展困境交織的背景下,生態文明建設逐漸成為人類社會的普遍共識與實踐訴求。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所提出的17項可持續發展目標(SDGs),將生態系統的修復、生計方式的轉型和文化多樣性的尊重視為相互嵌套的整體議題。然而,如何應對全球共識在地化的挑戰,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落地為具體制度與實踐,已成為亟待回應的核心問題。
中國作為全球生態文明話語的重要推動者,不僅在政策層面持續推進美麗中國建設與“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戰略,也在基層實踐中不斷探索文化嵌入式的生態轉型路徑。作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與生物圈計劃”(MAB)成員單位的貴州茂蘭生物圈保護區,長期圍繞MAB將保護區定義為“可持續發展的學習場所”的核心理念,堅持在保護自然區域及其蘊藏的遺傳種質資源的同時,深入探究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底層邏輯,形成了一套具有地方文化根基與制度創新能力的可持續發展模式。這一模式不僅為生態美學、地方知識與社會制度的融合提供了獨特的實驗平臺,也可能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與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具有實踐啟發意義的中國方案。
茂蘭奇跡:“生生不息”的生命本體論
喀斯特生態系統的特點是土層淺薄、植被稀疏、結構脆弱,因此對環境干擾高度敏感,生態恢復能力有限。這使得全球喀斯特地區普遍面臨生態退化與恢復困難并存的雙重挑戰,成為生態治理中的重點與難點區域。但在世界喀斯特面臨極度石漠化的今天,貴州茂蘭生物圈保護區卻保存有世界上最大的原生性強、分布集中、生態穩定的喀斯特森林,其森林覆蓋率高達89%,被譽為“北緯25°的綠色奇跡”。據不完全統計,保護區內現有3 384種高等植物、424種大型真菌、588種脊椎動物、1 962種昆蟲,其中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97種,占貴州省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植物種數的39%,生物多樣性資源豐富。
值得特別關注的是,茂蘭喀斯特秘境森林奇跡般的存續,并不完全歸功于自然演化的恩賜,亦非因為這片區域是遠離人類活動的“荒野”。千百年來,布依族、水族、漢族、壯族、瑤族、苗族等22個世居民族與喀斯特脆弱的生態系統相伴相居,繁衍生息。他們不僅在長期的生產生活中逐步形成了對土地、水源與生物多樣性高度敏感的認知體系,還發展出一套強調資源共享與空間互利的“生生不息”的多物種、多民族協同共生模式。
共生:從“物我一致”到“物我同情”
茂蘭喀斯特秘境是多民族共居的生態空間,各世居族群將生態倫理融入宇宙觀、世界觀與審美觀中,進而形成根植于文化傳統的地方生態意識。在“共生”文化無處不在的地方性本體論中,自然與文化之間并無界限,精神與物質也不再是對立的范疇,而是共同參與生成的過程網絡。生物多樣性(包括種子、遺傳基因等)是自然和文化纏繞的行動點,所有“存在”都是關系性的,所有行動者都在與他者的互動中持續地被生成與再定義。
世居于峰叢洼地之間的茂蘭各族人民,在與復雜地形和多樣生態環境的長期共處中,逐漸形成了以“萬物有靈”為核心的生態宇宙觀,普遍承認自然萬物皆擁有自身的主體性與能動性。這一強調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的生態觀念認為,人與自然并非彼此隔絕的存在,而是在持續互動中實現共生與同構的存在體。它不僅體現為一種實踐理性,更是一種融合身體、情感、感官與環境的審美方式,并深深嵌入各族群世代相傳的創世神話之中。例如,苗族古歌中,妹榜妹留從楓木中誕生,產下12個蛋,經神鳥孵化出雷公、龍、姜央(人類始祖)等生靈,生命多樣性皆源于自然母體;水族傳說牙仙與風神結合,誕生12個仙蛋,化為人類與動物;布依族亦有“龍生水、水養田、田養人”的生態循環神話,其中神樹、雷神、地母并非統御自然的神祇,而是自然生命的化身,昭示出人、神、物三者共存的秩序理念。
茂蘭地區流傳的創世神話從不塑造凌駕于自然之上的神圣權威,卻總是在反復講述中確認:人類并非生存于一個與自身截然對立的物質世界中,生命總是疊加嵌合于萬物之中、與其他生命共同棲居。所謂“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神話敘事中所蘊含的“物我一致”的生命哲理,以及隨感而應、心物融通的“物我同情”的審美直覺與情感體驗,共同構建起了茂蘭地方生態實踐的倫理原型。
互惠:“文化—生計—生態”的耦合機制
由于神話作用于前理性與情感層次,它所承載的意義與功能效力并非來自個體主觀意愿的“想象”或“創造”,而是必須通過儀式所激活的集體記憶才能得以維持與傳遞。在茂蘭地區,這類儀式性實踐不僅維系了神話的生命力,也使“人與自然同源共感”的生命本體論得以持續生成,并具體化為地方社會的感知方式與價值秩序。通過與生計系統的交織,儀式進一步滲入日常生活,構筑出文化、生態與經濟高度耦合的地方性生態秩序。
茂蘭地區的地方性生態秩序,通過多民族文化體系中的實踐差異,呈現出多樣化的族群表達。在儀式風俗層面,布依族儺戲中的“祭神樹”“祭泉井”儀式,體現了人類對自然精靈的敬畏依賴;水族“水書”以節氣、物候與禁忌,構建出一套地方生態知識體系;瑤族“種樹婚”、苗族“藥植祭”則將植物神圣性嵌入婚姻倫理與社會秩序中,強化人與自然的情感聯系。在多民族共居的喀斯特生態空間中,地方儀式不僅承載文化象征意義,更作為一種柔性制度嵌入日常生活,通過集體行為規范實現對自然資源的協同治理。在生計實踐層面,不同族群依據資源差異,發展出錯峰協作、資源互補的生態經濟體系:布依族精于稻作,水族長于漁養,苗族擅于藥植。不同生態專長的空間協同,體現出對自然承載能力的高度適應性。同時,沿山帶河的族群聚落格局,不僅順應了喀斯特地區地貌結構,也有效分散了對生態系統的集中干擾,提升了系統彈性與恢復力。這種多元生計結構與空間布局模式,體現了茂蘭地區對環境承載力的高度適應與生態智慧,構成文化持續性與生態穩定性的雙重支點。
文化嵌入生態、生態支撐生計、生計反哺文化的三元耦合結構,構成茂蘭地區人地互動的基本邏輯,也充分體現出人與自然之間的“互惠”機制。這一機制根植于“生生不息”的生命觀與“天人合一”的宇宙觀,賦予自然以平等的生命地位,也為地方生態治理提供了情感認同與行為規范的文化基礎,展現出人類與自然共感共生的存在方式。正是在這種基于生命本體論的地方實踐中,茂蘭呈現出文化與生態協同生成的獨特“奇跡”。
茂蘭模式:建構“可持續發展的學習場所”
茂蘭保護區自1986年設立以來,歷經多重身份躍升——從省級自然保護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到生物圈保護區與世界遺產地,逐步納入國家與全球生態治理網絡。然而,在自然保護區治理初期,由于“圍欄式”“堡壘式”管理邏輯占主導,生態保護多以物理隔離為手段,致使地方社會特有的文化基因與生態智慧被邊緣化,保護區也陷入了“發展失語”與“文化空心化”的困境。
在“人與生物圈計劃”理念引導下,茂蘭保護區的治理實踐開始呈現出范式轉型的趨勢:由早期封閉的生態隔離模式,轉向更具包容性的系統嵌入路徑。范式演變的重要轉折體現為2007年《荔波共識》和2011年《荔波宣言》的相繼發布,它們明確提出“文化多樣性促進生物多樣性”的治理理念,并將其確立為生態協同治理的核心原則,推動保護策略由單一管控轉向多元參與。在該理念的持續嵌入下,茂蘭保護區逐步探索出一種以內生知識為基礎、社區參與為核心、協商共治為支撐的可持續發展路徑。這一地方經驗不僅拓展了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技術邏輯,也重構了“地方知識—文化實踐—生態過程”之間的互動機制,為建設具有地方性特征的生態治理體系提供了新的理論視角與實踐基礎。
制度轉型:從“生態隔離”到“協同共生”
茂蘭生物圈保護區覆蓋4個鄉鎮、14個行政村和88個自然寨,居住著逾萬人的世居族群。根據功能區劃分,核心區無常住人口,緩沖區包括2個行政村、4個自然寨,實驗區則涵蓋了3個行政村、35個自然寨,涉及1 177戶、4 509人。族群聚落嵌入保護地空間的高度交織結構,決定了生態治理無法脫離社區的深度參與,其治理成效也與居民行為高度相關。
如前所述,在世居族群社會中廣義的“保護”理念,通常都被概括為“尊重自然”“照顧事物”或者“做正確的事情”。生物多樣性保護與人類生產生活方式是融為一體的,“保護”也是謀生的一部分。然而,由于保護區的早期治理,以“生態隔離”為核心,采用外源性“技術控制”邏輯,視社區為潛在威脅,全面限制其傳統資源使用行為;社區住民為了守護政府扶助發展的種養殖業,避免作物和家禽等受到野生動物的破壞,還存在不少用自制的獵槍、鐵(竹)鋏、繩索、毒藥、網具等工具捕殺野生動物的現象,進一步激化了人地矛盾。以“管制—服從”為特征的垂直治理模式,削弱了社區的主體性參與,導致政策實施面臨結構性阻滯。直至1996年加入世界生物圈保護區網絡后,茂蘭引入“人與自然共生”的理念,推動治理范式向協同路徑轉型,通過實施“牌子共護、資源共管、基礎共建、利益共享”的參與式改革,原本作為治理客體的世居住民逐步轉變為具有能動性的主體力量。機制改革首先要將地方性知識制度化,納入生態管理流程,實現從行政命令向協商共識的治理轉變;其次是通過鼓勵社區參與林地巡護、生態旅游與文化節事,將保護行動嵌入日常生活邏輯,同時在建設項目中重視保障社區收益,從而增強制度的可持續性與居民的歸屬感。
這一制度轉型不僅重新確立了文化的治理地位,更將其視為制度構建的核心前提。茂蘭實踐表明,真正可持續的發展路徑需從地方社會的知識體系、文化邏輯與生活實踐中生成?!拔幕皇前l展的對象,而是發展的主體”。地方文化由此不再是治理的附屬維度,而成為驅動生態制度轉型的內在力量,是茂蘭從“生態隔離”邁向“協同共生”的關鍵支點。
系統躍升:“保護-支撐-發展”的協同路徑
在“人與生物圈計劃”理念的持續引導下,茂蘭保護區的生態治理逐步擺脫以物理隔離與技術控制為主的單一邏輯,轉向結構嵌套、多元協同的綜合路徑。通過確立“保護-支撐-發展”三位一體的協同策略,實踐行動不斷突破“保護-開發”的二元對立,實現生態系統原真性維系、社區能力的制度性支撐與綠色生計的結構性躍遷,呈現出系統重塑、機制更新與價值轉化同步推進的復合治理格局。
保護:夯實生態本底,構筑共生根基。作為世界生物圈保護區與自然遺產地,茂蘭始終履行國際承諾,堅持生態優先,持續開展生態系統、生態過程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推進多樣化珍稀物種保護,有效穩定了區域生態系統結構與功能。同時,依托美國史密斯熱帶森林科學中心(CTFS)標準建設的大樣地監測系統,建立起涵蓋森林、植被、水文、氣候等多維科研數據庫。茂蘭保護區逐步由“生態孤島”,轉型為全球喀斯特生態系統保護的典型示范區和“中國樣本”。
支撐:搭建知識平臺,轉化治理機制。茂蘭以科研監測、知識轉譯與公眾傳播為支點,構建生態治理的支撐系統,推動制度改進與多元主體參與。在知識傳播層面,保護區通過生態科普活動強化公眾認知,同時引入“生態美育”理念,將生態景觀轉化為可感知的學習場景,推動價值觀內化與行為模式重塑,構建起以文化驅動、教育為通道、生態為核心的綠色消費體系。保護區組織“森林探秘”“非遺體驗”等低干擾生態旅游項目,在傳播生態理念的同時緩解環境壓力;通過“保護區+企業+學校+社區”多元協作機制,深化生態文明傳播,激活地方經濟。2017—2024年,茂蘭自然教育參與人數從180人增長至5 300人,相關收入擴大逾40倍(圖1),顯著帶動周邊村寨旅游和生態文化產業的發展。

發展:激活綠色生計,實現系統躍遷。生態治理的關鍵在于構建生態友好型生計體系,回應世居住民現實需求。在傳統農業、采集與狩獵活動日漸受限的背景下,茂蘭引導社區發展生態兼容產業。推動“林間養蜂+林上石斛+林下南板藍根”等復合種養,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多元增收渠道(表1)。推進生態旅游與地方產業融合發展,制定科學規劃、明確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和重點項目,開發具有地方特色和生態價值的喀斯特觀光、珍稀動植物觀賞等旅游產品,強化地方價值識別與外部市場聯結。目前,旅游業已成為必左、拉橋、堯古等村寨的重要支柱,社區由“砍樹燒炭”轉為“護林看山”,實現了生態價值的公平共享與可持續轉化。為保障世居住民獲得實質性收益,保護區同步建立了“保護區+企業+社區”共贏機制,并通過明確收益分配條款,確保社區收入占總收益的50%以上(圖2)。推動“生態+文化+旅游”的融合路徑,將非遺技藝轉化為生態文創資源,構建“生態體驗—文化傳承—產業轉型”的閉環鏈條。隨著生態資源逐步從直接開發向間接轉化升級,社區角色也由生態壓力源轉變為生態守護者與共益方,走出一條融合環境倫理、文化記憶與經濟動力的系統躍遷之路。


茂蘭的生態治理實踐突破了以技術控制為核心的工具理性范式,構建起“保護—支撐—發展”一體化協同路徑。通過“生態美育—文化體驗—知識轉譯—制度共建”機制鏈條,生態保護不僅融入社區日常,也轉化為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在此結構中,“保護”夯實生態根基,“支撐”強化制度韌性,“發展”推動綠色轉型,三者相互嵌套、協同演化,形成文化嵌入、制度支持與價值轉化并進的治理結構,展現出兼具文化根性、地方適應性與系統躍升潛能的生態治理模式。
茂蘭啟示:從“生生之美”走向中國式可持續發展路徑
茂蘭經驗并非可直接復制的治理范式,而是對生態文明建構方式的重新理解與本土激發,展現出富有中國智慧的治理思路。它不依賴自上而下的強制機制,卻在“地方知識—文化實踐—制度設計”的協同過程中,逐步形成兼具文化根性與制度適應性的生態轉型路徑。面對全球生態危機與治理困境,茂蘭展現了以文化認同和生態倫理為內在驅動的可持續變革動能,為“如何在地化推進生態文明”這一關鍵命題提供了深刻回應。
俯身向下:地方經驗的治理動能
茂蘭模式的獨特價值不只體現在生態修復成效,更在于提供了反思主流發展路徑的認識框架。在生態危機持續加劇的當下,民族生態學強調從地方出發理解人類與自然的共生關系。生態轉型的有效實現,需依賴地方社會的知識系統,以生態審美經驗為媒介,整合文化認同、制度設計與生計邏輯,構建協同治理框架。
在茂蘭,文化嵌入的治理邏輯得以充分體現。地方性知識與生態智慧,凝結著對自然節律與環境感知的長期積累,是制度變革的重要文化基因?!案┥硐蛳隆钡闹R立場,通過深入鄉野的感知與實踐,重申“知行合一”與“格物致知”的中國傳統認知路徑。這種“美”“用”相融的整體思維,為生態治理的價值建構與制度生成提供了方法論支撐。
美美與共:從地方走向未來
生態文明不是靜態終點,而是動態生成的文化過程。茂蘭實踐表明,地方知識不僅構成治理倫理的基礎,也激發了制度創新的內生動力?!吧幌ⅰ钡纳鷳B觀念,通過儀式、禁忌與文化活動,構建起一種嵌入日常生活的生態哲學,實現對資源與環境的柔性規制?!懊烂琅c共”并非價值同質,而是在文化差異中尋求制度共識。這一過程充分回應了后發展理論關于“多元世界”(pluriverse)與“在地現代性”(place-based modernity)的思想,主張發展應立足本土文化邏輯,生成多元協同的治理結構。
從茂蘭出發,我們看到:生態治理的未來路徑,必須從地方出發,并在地方生成制度與實踐的生命力。以文化為根基、制度為橋梁、倫理為牽引,推動可持續發展從理念轉化為行動,從經驗走向范式。
(作者:張穎,四川美術學院生態藝術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冉景丞,貴州省林業科學研究院;余登利,貴州茂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中國科學院院刊》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