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于3月1日起全面實施
按照國務院的部署,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將于今年3月1日全面實施,工商登記制度其他改革也將逐步展開。
近期,國務院出臺了《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將通過改革公司注冊資本及其他登記事項,進一步放松對市場主體準入的管制,降低準入“門檻”;同時,嚴格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依法維護市場秩序。
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要保證各項改革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展開,不得突破法律的規定和界限,不得違反改革的原則和目標;要嚴肅改革紀律,凡以各種理由阻撓改革、搞變通,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要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新版營業執照3月1日起正式啟用
據國家工商總局消息,新版營業執照將于3月1日起正式啟用。
據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后登記注冊的新變化,總局對《內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外資企業登記提交材料規范》、《內資企業登記文書規范》、《外資企業登記文書規范》等登記申請提交材料和文書表格進行了修訂,同時精簡了企業營業執照樣式。
據了解,總局在精簡營業執照樣式時堅持三個原則:一是減少執照種類。大幅度合并營業執照種類,統一規格,易于公眾識記,便于執照印制管理。二是規范記載事項。對執照記載事項依法適當增減、規范、相對統一,方便登記管理。三是強化公示功能。突出登記信息公示,盡量減少非登記信息,應用二維碼技術推行電子執照,方便公眾辨認。根據修改原則,將各類市場主體原有的15種營業執照樣式統一為8種,版式統一為一種。
《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3月起實施
記者從教育部獲悉,《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將于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規程明確,高等學校應當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與組織架構,并以學術委員會作為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實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的組成、職責與運行等,適用本規程。
學術委員會一般應當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并應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學術委員會人數應當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并為不低于15人的單數。其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于委員總人數的1/2。
此外,規程指出學術委員會調查學術不端行為、裁決學術糾紛,應當組織具有權威性和中立性的專家組,從學術角度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認定。專家組的認定結論,當事人有異議的,學術委員會應當組織復議,必要的可以舉行聽證。
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為,學術委員會可以依職權直接撤銷或者建議相關部門撤銷當事人相應的學術稱號、學術待遇,并可以同時向學校、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