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月2日,從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為健全干部駐村幫扶機制,今年全省1790個貧困村都要采取選派駐村工作隊的方式,實施定點駐村幫扶,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目前,各駐村工作隊正在組建中,7月底前進村到位。
選派駐村工作隊是我省貫徹落實中辦發《關于創新機制,扎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的一項具體措施。按照要求,省(中)直定點扶貧單位要在原定縣包鄉中確定1個貧困村,選派駐村工作隊進行定點幫扶。其余貧困村由所在市、縣(市、區)選派駐村工作隊進行定點幫扶,確保每個貧困村都有駐村工作隊。駐村工作隊重點工作是幫助貧困村抓好班子、建好隊伍,幫助謀劃思路、富民強村,幫助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幫助服務群眾、促進和諧。
駐村工作隊工作期限原則上為3年,一般由3名黨員干部組成,重點選派優秀年輕干部和后備干部。要根據貧困村的主要成因,堅持“一村一策”,有針對性地選派駐村工作隊成員,努力做到“黨群部門治軟、經濟部門治窮、政治部門治亂、紀檢部門治散”。駐村工作隊要與原單位脫鉤,吃住在鄉村,其中要明確1名干部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或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