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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公報數據為初步統計數。
2.上海市生產總值、各產業增加值和總產值絕對數按當年價格計算,增長速度按可比價格計算。2014年上海市生產總值數據執行國家統計局2012年制定的《三次產業劃分規定》。
3.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業增加值和總產值均為規模以上口徑。
4.域外市屬農場是指上海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所屬的外地農場,其產量和產值不包括在上海市總量中。
5.電信業務總量按2010年不變價格計算。
6.旅游產業和信息產業的增加值是依據若干行業的有關資料進行跨行業核算的,不能將其與上海市生產總值中其他行業的增加值進行簡單加總,否則會造成重復計算。
7.學年是指教育年度,即從本年的9月1日(學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學年末)。
8.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AQI)是國家發布的新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標準。AQI監測體系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項污染物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