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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源、環境和安全生產
年末全省10座大型水庫蓄水總量為10.4億立方米。
年末全省森林面積282.4萬公頃,森林覆蓋率18.0%。
按《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評價,太原市環境空氣達標天數197天;其余10個地級城市環境空氣達標天數范圍在96—300天之間。
黃河、海河流域山西段共監測96個斷面,達到Ⅲ類以上水質標準的斷面占47.9%,達到Ⅳ類水質標準的斷面占24.0%,達到Ⅴ類水質標準的斷面占3.1%,有25.0%的斷面超過Ⅴ類水質標準。
全年各類自然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1.1億元,減少66.5%;農作物受災面積72.0萬公頃,減少60.4%,其中,絕收面積11.4萬公頃,減少55.4%。
全年全省共發生各類生產經營性事故1947起,下降9.1%;死亡1127人,下降4.7%。全年全省煤炭百萬噸死亡率0.036。
公報注釋 :
1.本公報部分數據為初步統計數據。
2.地區生產總值、各產業增加值絕對數按現價計算,增長速度按不變價格計算。
3.除注明外,所有增長或下降速度均為同上年相比較。
4.部分數據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與分項合計不等的情況。
5.郵電業務總量(包括郵政業務總量和電信業務總量)按2010年不變價計算。
6.森林資源數據為2010年山西省第六次森林資源清查結果。
7.考慮到我國勞動年齡下限為16周歲,從2014年開始公布16-59歲(含不滿60周歲)人口數據。即人口構成中“0-14歲”和“15-59歲”指標變動為“0-15歲(含不滿16周歲)”和“16-59歲(含不滿60周歲)”。
8.2012年四季度,國家統計局實施了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改革。原有指標“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變更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