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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入海排污口及鄰近海域環境質量狀況
3.2.1 入海排污口排污狀況
實施監測的445個陸源入海排污口中,工業排污口占35%,市政排污口占40%,排污河占21%,其他類排污口占4%。3月、5月、7月、8月、10月和11月的入海排污口達標排放比率分別為51%、50%、52%、52%、53%和53%,全年入海排污口的達標排放次數占監測總次數的52%,較上年略有升高。111個入海排污口全年各次監測均達標,占監測排污口總數的25%,較上年略有升高;113個入海排污口全年各次監測均超標,較上年略有降低。入海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為總磷、CODCr、懸浮物和氨氮。
不同類型入海排污口中,工業和市政排污口達標排放次數比率分別為65%和48%,較上年升高;排污河和其他類排污口達標排放次數比率分別為40%和47%,較上年有所降低。
2010~2014年不同類型入海排污口達標排放次數比率
3.2.2 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環境質量狀況
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環境質量狀況總體較差,90%以上無法滿足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區的環境保護要求。
水質狀況 5月和8月,共對全國107個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進行監測。5月,79%的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8月,67%的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排污口鄰近海域水體中的主要污染要素為無機氮、活性磷酸鹽、化學需氧量和石油類。91%的排污口鄰近海域的水質不能滿足所在海洋功能區水質要求。
2014年5月和8月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等級
沉積物質量狀況 8月,對全國94個入海排污口鄰近海域沉積物質量進行監測,其中31個排污口鄰近海域沉積物質量不能滿足所在海洋功能區沉積物質量要求,主要污染要素為石油類、銅、鉻、汞、鎘、硫化物和糞大腸菌群。與上年相比,15個排污口鄰近海域沉積物中石油類、汞、鎘、鉛等含量降低,沉積物質量有所改善;12個排污口鄰近海域沉積物中銅、鉻和硫化物等含量升高,沉積物質量下降。
生物質量狀況 62%的排污口鄰近海域貝類生物質量不能滿足所在海洋功能區生物質量要求,主要污染要素為糞大腸菌群、石油烴、鉛和鎘。